各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校残疾考生的情况摸底工作,对残疾考生参加今年普通高考有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的,请按文件要求尽快上报我办。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粤招办普〔2015〕19号
转发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