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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关于对碧眼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进行新区一级幼儿园回访的通知

日期:2015年 04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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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幼儿园:

  为促进新区幼儿园优质发展、持续发展,结合督导室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定于2015年4月下旬,组织回访组对碧眼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进行新区一级幼儿园回访。为确保回访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对象

  公明博雅幼儿园 公明春蕾幼儿园 光明碧眼幼儿园

  二、回访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回访人员

  成员1(办园条件2-11)

  成员2(办学方向及依法治教12-13、队伍建设14-19)

  成员3(卫生保健工作20-26)

  成员4(教育工作27-34)

  成员5(社区工作35-36、示范性37)

  成员6(办园条件1、后勤管理工作38-39)

  成员7(材料汇总)

  四、回访程序及内容

  (一)上午8︰30回访组集中,阅读有关资料。

  (二)上午9︰00召开幼儿园董事会成员和行政座谈会(园长作简要自评报告;董事长、领导讲话)。

  (三)上午10︰30进行教职工问卷。

  (四)巡视教育教学活动、听课。

  (五)查看园容园貌及设备设施。

  (六)观看户外活动。

  (七)查阅档案资料。

  (八)下午2︰30抽查教师教案本。

  (九)下午4︰00回访访组集中,讨论各指标组意见。

  (十)下午4︰30召开反馈会(各指标组反馈回访意见;园长、董事长作表态性发言;领导讲话)。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有关幼儿园要对照《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准备好佐证材料供回访组查阅。

  (三)回访组成员要严守纪律,准时到达有关幼儿园。回访组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依法督导。

  (四)回访组组长将回访情况审核表、自评报告带回交督导室。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5年4月9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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