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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明精雅幼儿园等7 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的通知

日期:2015年 09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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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公明精雅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的申报及教育科的推荐,经研究,决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申报深圳市一级幼儿园:公明精雅幼儿园、公明金苹果幼儿园、公明金宝宝幼儿园、公明凯迪幼儿园、公明明日之星幼儿园。

  (二)申报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公明朝阳幼儿园、公明华星幼儿园。

  二、审核时间

  9月1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核程序

  (一)召开幼儿园办学董事会成员和行政座谈会(园长作简要汇报,10分钟以内)。

  (二)实地察看幼儿园园容园貌及设备设施。

  (三)查阅必达指标有关资料。

  (四)审核组人员集中,对必达指标进行评议,拟定审核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有关幼儿园要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核组查阅:

  1.3种材料原件:审核表、自评报告(等级评估)、创建工作方案。

  2.10种证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消防行政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办学资金监管协议及“办学资金三方共管”账户对账单。

  3.《审核表》所需的佐证材料(原则上一条订成一本)。

  (三)审核组成员要严守纪律,准时到达有关幼儿园。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依法督导。

  (四)审核组组长将审查表(含审核意见、签名)、自评报告、创建工作方案及10种证照复印件带回交督导室。

  (五)接待从简。

  附件1:光明新区幼儿园申报等级评估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2:光明新区幼儿园申报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资格审核表.doc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5年9月7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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