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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督导室关于公明上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的公示

日期:2018年 11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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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明上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的申报和教育科的推荐,区教育督导室组织区一级幼儿园评估组,依据《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于2018年11月,对公明上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了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

  区一级幼儿园评估组认为,公明上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指标已达到区一级幼儿园的标准,同意公明上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的评估验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公明上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已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30日-12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致函区教育督导室,并留下联系电话,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23400036。

  光明区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评估的幼儿园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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