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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光明区2020-2021学年度优秀督学”拟定人选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1年 08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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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区优秀督学评选实施方案》(深光教〔2019〕230号)的有关规定,近期,我室组织开展了光明区2020-2021学年度优秀督学评选活动。经评审,拟定丘苑银等14位同志为“光明区2020-2021学年度优秀督学”人选。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光明区2020-2021学年度优秀督学”拟定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本人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情况(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5室;邮编:518107;电话:23400036)。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室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会严格保密,调查核实,并将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附件:“光明区2020-2021学年度优秀督学”拟定人选名单

  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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