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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日期:2021年 12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标题 深圳市光明区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学校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学校照片 培英文武实验学校1.jpg
学校性质 民办
学校类别 九年一贯制学校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06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六工业区8号
微信公众号 光明区公明培英文武实验学校.jpeg
联系电话 0755-21389998
监督投诉电话 0755-21389998
学校介绍

  深圳市光明区培英文武实验学校创办于2002年,是一所拥有着十九年光辉历程的老牌民办名校。学校按光明区一流标准规划建设,全部教室安装中央空调,100%实现网络教室。学校现有教学班80个。学校现为深圳市一级学校、连续2届荣获深圳市优质特色民办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创客实践室、连续2届荣获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贡献机构。2021年被评为光明区培英创客研究所、光明区培英3D设计研究所、光明区家长学校第一批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校长介绍

   杨开月,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学一级教师,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专项素质督导获“优秀奖”,宝安区优秀教育工作者,龙岗区优秀校长。

交通情况

地铁:地铁6号线红花山站。

公交:可乘坐M217、M325、 M490、M455、882路到光明红木小镇下,步行740米,学校就在红木小镇隔壁。

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学杂费收费标准

一至五年级:4600元/生·学期;

六年级:3400元/生·学期,其中小班4800元/生·学期;

初一至初三:5250元/生·学期。

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荔林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29号),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深圳市光明区荔林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从2019年秋季起入学的小一、初一年级新生学费标准参照《光明区民办学校小一、初一年级新生收费标准表》;2018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学费标准;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收费标准

2500元/学期 

住宿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荔林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29号),培英文武实验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500元/学期。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餐食情况 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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