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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杰仁高级中学

日期:2023年 12月 0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标题 深圳杰仁高级中学
学校名称 深圳杰仁高级中学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学校照片 杰仁高中.jpeg
学校性质 民办
学校类别 高级中学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06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硕泰路7号
微信公众号 杰仁高中微信公众号.jpeg
联系电话 0755-81766642
监督投诉电话 0755-81765577
学校介绍

  深圳杰仁高级中学,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地带,学校由深圳市杰仁教育集团投资3.8亿元兴建,是深圳市教育局2018年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寄宿高中。深圳杰仁高级中学秉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师生幸福的学校”这一办学理念,坚持“高标准、高要求”的办学追求,立志建成优质、特色、精品的民办学校,为学生提供精英式的教育与服务,为国家、社会乃至世界培育精英型人才。

  学校按省一级标准建设,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548平方米,学习区、运动区、生活区分布合理,功能齐全。其中综合楼、教学楼、科技楼、艺体楼、风雨篮球场馆、学生宿舍、食堂等设施齐全,教室及各类功能室近60余间,室内外运动场地面积约10002平方米,有250米环形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兵乓球场、单双杠运动区、跳远运动区等运动场所。园林式校园与英伦建筑风格,中西合璧,优美典雅,极富中西方文化底蕴和格调。

  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全校在校生720人,每个年级6个教学班,实施准小班化、双轨制,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灵活不乱、严管不死、多态有序。全校教职工120人,其中专业教师70余人。学校采取专家治校,名师引领,形成了一支经验上传帮带、年龄上老中青,组合优化、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学校抓住新高考方式重新洗牌契机,一举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将根据学生学习基础,在课程组合上强调优化,量身定制一系列课程组合,力推物理、生物、地理、历史等精品课程,帮你实现弯道超车。经过一个学期的生涯规划指导,高一学生在学期末就完成了选科分班,实现选考走班,学生的学习目标更加明确、学习劲头更加十足、成绩进步更加明显。

  学校建设以艺术、体育为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为特色的课程体系,以学生兴趣为基点,因材施教,让学生通过艺体特长重新找到自信点与成长点。

  随着“一带一路”和国家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国家需要越来越多的各类人才,小语种人才尤其欠缺。同时小语种在高考考试上与英语享受同等待遇,试卷难度又明显小于英语,是外语突进的最佳途径。深圳杰仁高级中学在保留英语的同时,开设日语、西班牙语等小语种课程,为学生的外语高考开辟新路。

  学校提炼出铸魂育人的核心教育精神——“贵族精神”,其价值理念并非源于出身高贵,而是指人格的高贵,是集各种美德之大成,如乐观、进取、勤勉、自律、卓越、感恩、利他等,是促进师生优秀品格、高雅气质的形成。学校不仅是要让学生通过三年的努力学习取得良好成绩,考上理想的大学,更是要通过三年的高中教育,让“贵族精神”成为一种深入灵魂的良好习惯与优秀品格,并与之相伴终身、恪守终身,从而受益终生!

  办学理念: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师生幸福的学校

  校训:崇德笃行、追求卓越

  校风:乐观、进取、自律、卓越

  教风:尚德、博学、民主、爱生

  学风:乐学、善思、勤奋、求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

  道德品质优良、文化底蕴丰厚、人格身心健全、个性特长鲜明、生活乐观向上,具有强大学习力、创造力、竞争力、发展力的优秀学子。

  办学定位:优质、特色、精品

  聚焦国家高考改革新趋势,立足深圳教育新高度,着眼国际教育新视野,瞄准未来人才新标准,通过个性化、特色化的精英教育,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成功!

校长介绍

傅祖德,男,汉族,湖北天门人,中共党员,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学语文高级教师。教学及管理生涯四十载,管理理念先进,成绩突出。曾历任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和成人教育科科长、湖北省天门市竟陵高级中学原校长、党总支书记、湖北省天门市作家协会会员,有多年深圳民办高中行政工作经历。先后荣获“湖北省名校长”、“湖北省高中语文学科带头人”、“湖北省先进教育工作者”等10多项殊荣。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散文、教学论文50多篇,其中3篇教学论文获省级一等奖。

交通情况

地铁:乘坐6号线地铁到科学公园站,之后步行500米到达学校。

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书杂费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第一项(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以外,只缴交学杂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试验费、军训费。

学杂费收费标准

  高中一年级学费:31700元/生·学期;

  高中二年级学费:29700元/生·学期;

  高中三年级学费:25800元/生·学期。

学杂费收费依据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民办高中收费政策。

住宿费收费标准

  高中一年级住宿费:3800元/生·学期;

  高中二年级住宿费:3800元/生·学期;

  高中三年级住宿费:3500元/生·学期。

住宿费收费依据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民办高中收费政策。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资助奖励(国家)

  1.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助学金申请材料:(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餐食情况 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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