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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

日期:2021年 12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标题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
学校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学校照片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1.jpeg
学校性质 公办
学校类别 小学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06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下村路40号
微信公众号 东宝.jpeg
联系电话 0755-27123658(转806)
监督投诉电话 0755-27123658(转806)
学校介绍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具有悠久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的东宝中学,1964年更名为下村小学。为传承东宝中学优良传统和学校内涵发展,2022年8月正式更名为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学校占地113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93平方米。现有24个教学班,学生1200人,教师83人,校医2人、心理咨询师2人。其中高级教师5人,一级教师39人;硕士学历3人,本科学历76人,专科4人。教室都配备了教学平台,功能室20多间,图书43955册,有篮球场2个,足球训练场1个,乒乓球室1间,体育活动场所和其他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东宝纪念小学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方针,倡导“人无自信不立,学无自信不获,事无自信不成”的信心教育理念,坚持“阳光自信,幸福成长”的办学理念,探索“以学生为本,以学习为本,以学情为本,以学力为本”的“学本课堂”教学模式,推行制度和人本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建设“平安、质量、书香、幸福”的生态型学校。

  近年来,东宝纪念小学培养学生“人人懂乐器,人人会吹曲”,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学习陶笛等乐器,形成“千人民乐大课间”。足球、乒乓球、篮球“三球”和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三棋”是我校特色项目,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各级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象棋特色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足球特色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书香校园”和“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乒乓球)特色学校”。

校长介绍

  李吉雄,男,汉族,本科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籍贯重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系。从教30年,有26年高中教学经历,4年初中教学经历,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历任备课组长、班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副校长等职务,参与光明区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2所学校的筹建。近年来先后获得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光明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光明区优秀共产党员、深圳市教育工委先进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参与省级课题并结题2个,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参与学术书籍编撰1部,2篇论文获第八届全国教师教学设计创意大赛二等奖。 

交通情况

公交(下村公园站):M248 

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住宿费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住宿费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餐食情况 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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