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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楼村小学

日期:2021年 12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标题 光明区楼村小学
学校名称 光明区楼村小学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学校照片 光明区楼村小学.jpeg
学校性质 公办
学校类别 小学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06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853号
微信公众号 楼村小学.png
联系电话 0755-29858725
监督投诉电话 0755-29858725
学校介绍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小学位于光明区科学城中心区,地处深圳地铁6号线楼村站、科学公园站之间,毗邻光明城高铁站及龙大高速楼村出口,交通四通八达、出行便捷。学校创办于1938年,现有教学班36个,学生1808人。学校占地面积23756平方米,建筑面积14178.65平方米,是一所历史悠久,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幽雅,文化氛围浓郁的现代都市学校。

  学校秉承光明区“科技•生态•幸福”理念,推行“三•三•三”育人工程行动方案,彰显激励内涵,展示教育情怀。学校确立了“夯基础、养习惯、强素质、创特色”办学思想;践行“人人有特长、人人能成才、人人会成功”的办学理念,树立了“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的培养目标;以“明理、自律”为校训,以“和谐、向上”为校风,以“敬业、创新”为教风,以“乐学、善思”为学风,引领学校品质的提升,展示校园激励文化的神韵。2018年以来,学校推行“三•三•三”育人工程,学校先后获得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绿色学校、广东省航空航天特色学校、广东省色粉画特色教学与创作实验基地、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

  学校以核心品牌打造为重点,以品牌行动建设为路径,以“实、严、细、优、精、特”六字方略为抓手,在学校“三・三・三”育人工程的引领下,不断擦亮教育品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向“建教育先行示范探索校,做赶超奔跑追梦教育人”的愿景迈进。

校长介绍

  邓伟东,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教师。邓伟东校长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学校发展的全过程,履职尽责,实干有为。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楼村小学“三·三·三”育人工程实施工作方案》,以“环境雅致、品质一流、师生发展、特色鲜明、人民满意”为学校三·三·三育人工程建设目标。领导评价: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涵盖全面、富有创新。

  内和外顺塑品牌,强化管理提效能。今天的光明区楼村小学,首先是以邓伟东校长的感召力以及浓厚的教育情怀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引领并推动学校及区域教育的共同发展;第二,以其思想力,精专业,善思考及其独特的办学理念,高位引领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品质发展;第三,以其强大的行动力,如课程建设领导力、教育改革决策力、管理发展的创新力、教育生态守护力等,促使办学效益显著提升,他先后荣获“广东省书香校长”“深圳市光明区帮扶汕尾市城区教育工作优秀校长”“光明区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育人工程助发展,幸福满园结硕果。他带领学校教师积极践行“思维导图进课堂”“双主体・高效课堂”的构建等,让“阅读与写作”“习惯与养成”“艺术与健体”成为一种习惯,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以“实、严、细、优、精、特”为抓手,全面推进育人工程,促进学校健康向上、和谐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学校近三年来累计获区级以上奖项2000多人次。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航空航天特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等。

  教育初心唯美,让人壮志凌云;教育使命崇高,催人奋斗进取。邓校长以“教育实践家”和“教育实干家”的情怀,践行“理论上有深度,思想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管理上有尺度,教育上有精度,见识上有广度,形象上有亮度,待人上有气度,心态上有宽度,服务上有温度”;这“10”度追求,在其筑梦的道路上,追逐前行。

交通情况

地铁:6号线科学公园站;
公交(楼村小学站):乘坐B901、325、M455、M215、M217 、720。

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住宿费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住宿费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餐食情况 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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