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支持新区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区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我局对《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8月12日—2016年8月22日),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修订稿).doc
联系人:罗贤柯
联系电话:88211780
邮箱:jjfwj@szgm.gov.cn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2楼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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