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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中心为签约的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哪些服务?

日期:2022年 04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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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

  1.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为养老服务机构内住(托)养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服务。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针对性服务。

  2.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为养老服务机构内住(托)养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同时将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信息录入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做好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上报等工作。

  (三)“两病”健康管理服务。

  为养老服务机构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住(托)养老

  年人建立专案,每年由专业医生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服务,提供用药咨询及指导、对其饮食结果和运动方式提出科学建议等。

  (四)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等服务。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根据日间照料中心需求,为其住(托)养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由协议约定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该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预约诊疗及转诊等服务。

  三、家庭病床服务

  按照《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社康中心可对日间照料中心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的住(托)养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条件的住(托)养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全科医疗、社区护理、中医中药、巡查及健康管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四、个性化有偿医疗服务(供双方协商约定时参考)

  (一)结合社康中心自身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情况,对接日间照料中心住(托)养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有偿医疗服务。

  (二)个性化有偿医疗服务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由日间照料中心支付给社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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