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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如何申报医养结合机构?

日期:2022年 07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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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经公示、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的,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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