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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 03月 27日 信息来源: 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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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葬是指骨灰海葬和通过撒散、深埋等不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草坪葬、树葬等生态葬式。节地生态安葬由市区民政部门集中组织,其中骨灰海葬由深圳市殡葬管理所负责承办;其他节地生态葬由公墓负责承办,并报所在地的区级民政部门备案。
海葬奖励标准为每具骨灰3000元,其他节地生态葬奖励标准为每具骨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