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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 0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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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工作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并通过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申请人向全市范围内任一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由系统转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受理、调查核实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