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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8号)

日期:2022年 12月 01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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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光明区将光明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将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竹华路49号桂语兰庭工地(含集中宿舍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光明区光明街道(除高风险区外)仍为低风险区,实行“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1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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