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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0年 02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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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全面开展密集场所、城中村外来人员、企业员工测温防护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自1月30日下午6时起,全面落实全区商场、超市、酒店、封闭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商场、超市、酒店等场所由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方负责落实,未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站负责落实,各街道、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制定告知书、建立巡查工作台账,督导各场所落实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戴口罩要求。

  二、关于城中村外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自1月30日下午6时起,全区各街道城中村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测量体温、纳管,各街道、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发出告知书,督促城中村物业管理方、业主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采取合围、半合围等方式,在城中村各出入口安排疫情防控检测点,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要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由社区防控小组按相关工作规定处理。

  三、关于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自1月30日下午6时起,全区各企业员工、外来人员、返深复工人员进入企业,必须测量体温,企业员工进入生产场所、公共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戴口罩,并做好人员聚集的管控工作。由企业业主单位负责落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及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监管督导责任,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台账。

  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动员,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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