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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国企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操作指引

日期:2022年 04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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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内容

  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

  二、责任单位

  区国资局、区科发集团、区建发集团、区投控集团、卫光生物。

  三、适用对象

  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申报方式

  经确认符合认定标准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申即享。

  五、执行标准

  承租区属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具体减免情况需结合实际租期进一步认定。

  六、具体流程

  (一)国企通知:各区属国企根据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的查询信息,界定符合租金减免政策的承租户,并联系其予以确认。

  (二)签订确认书:接到国企通知的承租户签署《光明区国企物业减免租金确认书》(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至业主,相应区属国企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进行最终认定。

  (三)国企认定、减免:各区属国企完成认定等相关工作后,对承租方租金予以减免。

  七、联系方式

  区国资局:0755-88210547,0755-8821406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属国企:共13家,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梁先生

27405120

深圳市公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麦先生

13510509960

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梁先生

 27155313

二、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涂先生

23421357转8732

深圳市光明新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涂先生

23421357转8732

深圳市元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魏先生

23423430

三、深圳市光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王女士

81727936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郑先生

13809890597

深圳市光明侨新实业有限公司

陈先生

13428948335

深圳市辰达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郭女士

13632801204

深圳市光明区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张女士

13751148845

四、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陈先生

17724601861

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李先生

1359043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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