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

日期:2016年 03月 11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号: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光明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系统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本级、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总编制数27人,实有人数2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办本级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7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3.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源头管理;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

  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986万元,比2015年减少263万元,减少12%,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986万元。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1986万元,比2015年减少263万元,减少12%。其中:人员支出297万元、公用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万元、项目支出1483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因此在2015年部门预算中包括新单位开办经费,2016年部门预算无此项目。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预算1986万元,包括包括人员支出297万元、公用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万元、项目支出1483万元。

  (一)人员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房改住房补贴等津贴补贴。

  (四)项目支出1483万元,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危险源筛查、辨识、风险评估,工业园区安全隐患整治、安巡员培训考核及其他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等。

  2.应急管理及事故调查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应急物资采购、应急演练、事故调查、应急业务培训及历年档案整理等。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执法辅助、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执法业务培训、体制机制调研、执法权限调研及日常执法活动等。

  4.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印刷安全生产宣传品、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杂志订阅、媒体宣传、安全生产送教上门培训活动及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劳务派遣服务等。

  5.隐患排查工作及信息系统维护运行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培训、升级、微信公众号维护、隐患现场巡查终端升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劳务派遣服务等。

  6.机动经费70万元。

  7.计生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990万元,其中货物类100万元,服务类89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万元, 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说明,由于本单位在2014年12月成立,2014年底编制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时,车辆编制暂未确定,2015年已确定具体车辆编制数量。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办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5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36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现有公务车辆7辆, 均为定编车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本单位政府基金预算为零,无相关支出。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系统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中心)等1家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未能单独说明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三、所属事业单位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公务用车数未定。

  四、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附件: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1.pdf  

  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pdf  

  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3.pdf  

  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4.pdf  

  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5.pdf  

  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6.pdf  

  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7.pdf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