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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安监局关于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有关材料的报告

日期:2019年 03月 0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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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办《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关于报送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材料报告如下:

  一、光明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效

  (一)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平稳。2018年1-12月份,光明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及其他等安全生产事故249起,死亡34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3人,火灾事故死亡1人,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类死亡10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97.39万元。事故起数减少15起,下降5.68%,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24.44%;受伤人数减少54人,下降43.2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5.67万元,下降5.5%,实现“四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安全生产责体制更加健全。“五个一”(一体系一规定一清单一机制一办法)助力健全光明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通知》(深光安〔2018〕9号)和《光明新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深光安〔2018〕8号),进一步明确党政部门的安全职责,解决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编制了涵盖15个部门127项的《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管清单》,进一步明晰安全管理职责边界,明确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各街道的监管职责;为规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光明区印发了《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深光安〔2017〕7号),建立暗访督查机制,对领导批示跟踪督办、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一般隐患的跟踪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安全生产约谈以及对安监系统内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督查,强化督查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作用。2018年,共开展督查暗访255次,抽查企业、场所710家,发现隐患637条;跟踪督促区领导批示落实情况29次;下发督办函75份;督促协调重大、跨区域隐患5处。

  (三)安全基础更加扎实。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16年在市16项专项整治基础上,光明区增加4项整治内容开展20项专项整治;2017年在市10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增加3个专项整治项目开展13项安全生产整治行动;2018年在市8项专项整治基础上增加2个整治项目开展10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三年持续整治夯实了光明区安全生产基础。目前已建成移交2座大型消防场站、31个小型消防站、80个微型消防站、335个重点企(事)业单位微型消防站,达到社区消防站“一区一站”全覆盖,实现消防“五分钟救援圈”;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12家;完成危险边坡治理107处;完成54个城中村弱电管道建设,共计137公里;共打通12条断头路;采取集中整治、清拆执法、疏堵结合等方式,走出再生资源清拆、回潮、再整治的“怪圈”,清理取缔安全基础薄弱的非法回收站点1206家。坚持“以大拆促大建、以大建促大安、以大安促大发展”的理念,全面打响了整治违法建筑攻坚战,连续啃下了非法存在多年的白花白沙物流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违建、麒麟山庄和麦仕达工业园、西田第三工业区、塘尾“烂尾楼”等一批违建“硬骨头”,在2016年、2017两年拆除消化违法建筑421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18年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37.5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任务。

  (四)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力。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摸清安全底数,编制《光明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持续对所属风险点风险源进行核对校正,不断完善本辖区、本部门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台账,切实做好各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共梳理出133类风险事件,500个城市工业危险源、14个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危险源、4205个城市公共设施及其他城市危险源,共标记红色点位20个、橙色点位112个、黄色点位2502个、蓝色点位2085个,形成区隐患风险数据库,绘制光明区风险一张图;建立了由区管控指挥中心、6个街道分中心以及安监、公安、土监、城管、三防等部门分中心组成的区管控指挥架构(1+6+N),运用物联网+、大数据、视频分析、移动互联、云存储等技术手段,打造精细化及精准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全区1734个综合网格基础上建立114个安全生产专业网格,实现公共安全隐患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法力度,瞄准风险,精准发力,2018年1-12月份,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5947家(去年同期为57847家),同比增加14%,其中,执法检查1851家,安全巡查64096家;查处事故隐患243033项(去年同期为155878项),同比增加55.91%;事故隐患整改率94.47%;实施行政处罚1082次(去年同期为482次),同比增加124.48%;实施经济处罚1012次(去年同期为466次),同比117.17%;经济处罚金额1040.6万元(去年同期为1184.58万元),同比降低12.15%,其中监督罚款772.77万元(去年同期733.1万元),同比上升5.41%。2018年关闭取缔搬迁企业数(含废品回收站)为3193家,在全区各安全领域行政拘留1845人。

  (五)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光明区注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打造高科技宣传平台,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力求打造安全宣传“光明样本”。2018年以来,“安全光明”微信公众号吸引粉丝10.1万,《深圳新闻网》“光明区安全生产月”专栏点击量累计超过12万次,各类活动共吸引辖区群众20万人,接受咨询1万余次,各级微信微博网络平台、报纸、电视媒体报道670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累计954次,开展安全宣传培训累计983场次,举办学习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累计78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万份,参与人数共20.2万人,开展文艺演出活动13场。广泛应用VR、AR、全息等高科技手段的“变形金刚”安全宣传车已深入辖区120多个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受众人员已达25041人次,有效解决安全教育“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顶层设计,着力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压实“三个责任”,牢固安全责任体系网。

  一是建立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一插到底,层层压实。在区级层面,建立光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安委会主任。成立交安委和消安委,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统筹协调区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层面,在6个街道成立了6个安监办(安监执法中队),全面落实街道第一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划分管理权限,负责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在社区层面,成立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并对社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健全社区基层基础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增强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了368名安巡员。通过这些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保持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高压态势,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厘清职责,进一步明确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为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的要求,切实解决党政部门,尤其是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根据《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光明区印发了《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通知》(深光安〔2018〕9号)和《光明新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深光安〔2018〕8号),实现了以制度管安全,以责任保安全。三是编制安全生产监管清单,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边界。由区组织人事局牵头,区安委办配合,于2018年3月底编制了涵盖15个部门127项的《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管清单》,明确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各街道的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权责明晰。四是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每周区领导班子碰头会都要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每月召开月度形势分析会暨重点工作督办会,每季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定期召开专项整治推进汇报会等,及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各街道以区为蓝本,层层推进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五是真学实干,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出台后,区委书记王宏彬同志在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6月11日的党工委扩大会上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在学习贯彻《规定》上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并将学习《规定》作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班子会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用好。光明区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编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辅导解读本》,组织召开党工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了参与起草《规定》的应急管理部统计与评估司的领导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全区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2、领导亲自抓,实现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制定《光明区领导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区领导每周到社区、企业调研,对企业、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带头落实“四不两直”暗访制度,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18年以来,区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82次,确保平均每周都有区领导在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建立区应急指挥微信群,各街道书记、各部门一把手每天要在微信群里汇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遇到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在微信群里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落实。

  3、建立暗访督查机制,强化督查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作用。为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职能,2017年开始,区安委办成立督查室,负责对领导批示跟踪督办、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一般隐患的跟踪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安全生产约谈以及对安监系统内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区安监局班子成员建立了暗访制度,每周至少利用半天的时间,深入企业、工业园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相关监管部门工作情况,并将双方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的薄弱点及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2018年以来,共针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出租屋内安全用电、公交场站安全管理、小散工程安全隐患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危险边坡防治工作、电力隐患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等开展了专项督查并提出了有效建议。2018年,共开展督查暗访255次,抽查企业、场所710家,发现隐患637条;跟踪督促区领导批示落实情况29次;下发督办函75份;督促协调重大、跨区域隐患5处。

  4、建立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强化信用惩戒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光明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社会信用系统信息库,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其违法成本,截至目前已有7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制定《光明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街道、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诫勉谈话。并在宝安日报开设“光明区城市公共安全违法行为曝光台”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2018年共公布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12期,曝光122家企业。

  (二)突出基础,着力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1、铁腕治乱,强力净化城市安全生产空间。

  违法乱搭建一直是光明区发展的顽疾,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近年来,光明区坚持源头治理,紧紧围绕“以大拆促大安,以大安促大建”的理念,采取部门联动铁腕清拆执法,在开展大排查的基础上,正式启动国有未出让土地生产经营场所违法乱搭建专项行动,重点对专项整治的废品收购站、建材市场、黑作坊、无证仓库等违法乱搭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取缔清拆。在2016年、2017年两年拆除消化违法建筑421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18年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37.5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任务。

  2、敢于亮剑,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针对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较大风险隐患,光明区结合实际,自我施压,在市的专项整治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增加整治项目。2016年在市16项专项整治基础上,增加4项整治内容开展20项专项整治;2017年在市10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增加3个专项整治项目开展13项安全生产整治行动;2018年在市8项专项整治基础上增加2个整治项目开展10专项整治行动。在推进过程中,实施项目化管理、量化指标、责任到人、挂图作战。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夯实了区安全基础。截至目前,纳入历年治理的131处危险边坡中,已完工107处,取消治理17处,剩余的7处中有6处正在施工、1处因外环高速施工影响而停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建成移交2座大型消防场站,另外3座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4座在开展前期工作。建成31个小型消防站,实现了社区消防站“一区一站”全覆盖,建成微型消防站80个,建成重点企(事)业单位微型消防站335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面,已有14家农贸市场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其中13家已完成改造施工,其余1家正在改造中;三线下地方面,目前已完成54个城中村弱电管道建设,约137公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方面,采取集中整治、清拆执法、疏堵结合等方式,走出再生资源清拆、回潮、再整治的“怪圈”,清理取缔安全基础薄弱的非法回收站点1206家。按每个社区设置1-2处小型回收站点、每个街道设置1处较大型回收站点的模式合理布局,共有25处站点具备改造条件并已实施改造,其中20处站点已通过验收,由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纳入日常监管;打通断头路方面,2018年共打通了12条断头路;燃气安全方面,共排查瓶装气447389户,现场整治胶管脱落、钢瓶漏气等紧急安全隐患8497条,抽查全区瓶装燃气供应站368家,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401处;开展2次瓶装燃气“联查、联防、联治”标准化检查考评工作,督促整改隐患102处,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停业整顿2家。

  3、化整为零,各个击破,打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

  针对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较大风险隐患,聚焦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等安全生产领域十大突出风险,光明区结合实际,印发了《光明区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风险工作。

  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涉电气单位(场所)3385家,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3717处,整改323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36份,罚款22.1万元,查封24家,“三停”7家;二是先后开展了16次村民自建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13次“三小”场所违规住人、15次公众聚集场所集中统一行动,出动各方力量2.5万余人次,清查村民自建房近2.8万栋,整治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6800多辆;检查“三小”场所2万余家,查封违规住人“三小”场所53家;查处涉电动车的违法案件25宗,罚款12.95万元,收缴充电设备1800多具;三是严格落实文海副市长“三必查”“四个不放过”指示精神,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其人员,采取顶格处理的方式,严打严惩不手软。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从重处罚,并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切实做到“发生一起、警示一片”。四是建立并运作“光明区信息采集处理平台”(即“治理通”),推行建立街道领导挂点、社区书记分片包干机制,整合发动区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力量,多次打响整治网格消防隐患“歼灭战”。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现网格消防隐患255394处,其中,已整治249994处,未整治5400处,整治率97.89%,各街道办整治率均能够保持在95%以上。五是推进消防安全文明社区建设,现已自评达标11个,其余20个正在创建中。六是加大对区33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9家火灾高危单位的监管,指派专人实时监控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维护、日常安全巡查等方面的“三色预警”,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七是加强宣传,提升全区群众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全区常态化开展各类消防培训484场、培训人数13.1万多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149场、参与人数5.4万多人,应急疏散演练307场次;召开消防安全警示教育会63场次,参与人数1.7万多人;发表各类新闻媒体报道245篇,微信微博中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提示1000余条。

  道路交通方面:一是查处重点违法持续发力。开展禁摩限电、猎虎、泥头车、行人和非机动车等统一整治288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9249宗,拘留1508人。二是排查隐患黑点借势发力。全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下达隐患治理任务2037处,已完成治理1903处,完成率93%;共排查出路面占道施工安全隐患1051处,依法开具整改通知书1051份,责令违法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开具处罚决定书215份,处罚金额124.2万元,整改完成安全隐患1051处,整改完成率100%。三是宣传事故案例精准发力。重点倡导骑电动车“戴头盔、靠右走、载一人”的安全措施。2018年以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会、现场培训会、现场活动会、走访宣传等活动380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9万余份。四是开展深度调查源头发力。深入剖析每一起交通事故,查找隐患源头,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到位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对38宗(亡人事故23宗,伤人事故15宗)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度调查,行政拘留85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7处,以交安办名义发文79份,督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大力开展“城中村”及违法建筑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已排查27427个城中村出租屋,排查率为100%;存在重大隐患建筑2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2栋,采取查封措施34宗,责令“三停”2宗。排查非“城中村”违法建筑26189处,采取查封措施41宗,责令“三停”9宗,清拆“城中村”和非“城中村”乱搭建面积约107511平方米;二是探索应用新技术,防范电气火灾。25个城中村已按标准完成消火栓建设,64个城中村建成80个微型消防站;9445家“三小”场所安装12518个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完成率为83.14%;已安装简易喷水灭火系统3349家,安装简易喷水灭火系统11421套;7290栋出租屋完成出租屋消防逃生空间整治,完成率为51.60%。大力推广安装用电安全检测系统5000套,现已安装5137套,完成率102.74%。三是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点)建设,已建成充电点2020处、充电桩5926个。

  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方面:一是狠抓排查摸底,强化动态管理。每年启动粉尘涉爆、锂电池等企业专项整治,并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截至目前,共排查出粉尘企业158家(已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并恢复生产76家,停产整顿7家,限期整改23家,搬迁27家,拆除工艺19家,经检验不涉爆6家),分别为金属粉尘23家,静电喷涂59家,木粉尘52家,粮食饲料粉2家,其他含粉尘企业22家;共排查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70家;共排查出锂电池企业189家,其中7家生产,182家加工储存;排查出的高温熔融企业109家;涂层烘干设备企业1063家。同时,全部分门别类,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二是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区每年都聘请专业服务机构的专家对辖区粉尘企业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安监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专题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水平。2018年以来培训有限空间作业企业4期共305人次;培训锂电池企业4期共149人次;培训高温熔炉企业2期共111人次;培训涂层烘干企业10期共1138人次。三是狠抓执法检查,强化监管实效。区领导不定期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粉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街道及职能科室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粉尘企业561家次,出动人员1173人次,新发现隐患1429项,已整改1191项,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278份,发出整改指令889条,立案19家,罚款50.5万元。共检查有限空间企业638家次,发现隐患2202项,其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1项,责令限期整改995项,下发执法文书374份,警告7家,责令停产整顿2家,搬迁8家,处罚37.28万元;检查锂电池企业693家次,出动人员2731人次,新发现隐患2564项,已整改隐患2123项,发出整改指令1323条,下达执法文书531份,停产整顿2家,搬迁8家,关闭企业1家,处罚36宗,罚款金额共33.41万元。四是狠抓职卫监管,大力查处职业病事件。2018年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总数1711家,共检查企业职业卫生落实情况260家,下达执法文书1384份,发现隐患543条,责令限期整改538条,警告153宗,立案163宗,罚款69.31万元,调查处理疑似职业病、确诊职业病事件38起。五是强化工业园主体责任落实。印发了《光明区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方案》(深光安监〔2018〕196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门要求采取专项执法、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当前工业园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全区共出动执法力量4242人次,执法检查工业园区450家,园区企业2273家,开具执法文书1419份,立案26宗,已处罚工业园管理单位 47.38万元。同时全区加大生产经营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立案处罚力度,对“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生产经营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共执法检查137家,立案处罚118家,合计罚款137.4万元。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光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区第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推动危险化学品监管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依职加强对辖区内、业务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以及废弃处置全链条的监管力度,做到“不放过漏洞、不丢掉盲点、不留下隐患”,完善区横向到底、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危险化学品监管体系。二是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2018年,组织出动执法巡查力量13081人次,检查场所5108家次,排查隐患及问题15788项,已整改12838项,其余正督促整改并组织复查。三是从严审批,加强危化品经营源头管控。制定了《光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实施办法》,严格开展危化品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区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快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下发《光明区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安监〔2018〕212号),要求各街道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服务质量。

  1、以网格化、信息化为抓手,全面实现公共安全隐患精细化排查整治。

  一是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实现“法治化、标准化、网格化、信息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依法治“安”,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非法安全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了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三级法律顾问机制。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区各项决策、重大事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分细则》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装备基本配置标准》,开展安全生产组织建设标准化、队伍管理标准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保障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实现光明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八个统一”:队伍匾牌名称、队伍管理制度、执法装备服装、执法检查标准、执法办案流程、执法文书填写、执法案卷归档、执法礼仪和用语统一。网格化建设,在区范围内建立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区划分为1734个综合网格,配备1734个网格员,负责公共区域的隐患巡查和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114个安全生产专业网格,配备网格员284人,纳管企业13467家。实现安全生产专业网格与区基础网格的无缝对接。2018年全区累计发现基础网格消防隐患255394处,其中,已整治249994处,未整治5400处,整治率97.89%,各街道办整治率均能够保持在95%以上;发现安全生产专业巡查隐患123598,整改隐患121648,整改率98.42%。信息化建设,区建立了由区管控指挥中心、6个街道分中心以及安监、公安、土监、城管、三防等部门分中心组成的区管控指挥架构(1+6+N),运用物联网+、大数据、视频分析、移动互联、云存储等技术手段,打造精细化及精准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制度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按照安全管理“四个凡事”要求,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实效。

  二是全力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摸清安全底数这本账。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指示精神,从2017年10月开始,历时一年,完成了光明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此项工作是通过归纳光明区不同类别风险的历史数据、案例、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光明区各类安全风险进行总结分析和归并整合,最终得到133类风险事件,其中,重大风险12项,较大风险53项,一般风险47项,低风险21项。评估得到500个城市工业危险源、14个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危险源、4205个城市公共设施及其他城市危险源,共标记4719个红橙黄蓝等级点位,其中,红色点位20个,橙色点位112个,黄色点位2502个,蓝色点位2085个。最后,在上述风险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绘制区隐患、风险数据库,形成光明区风险一张图,形成各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管控的格局。目前,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内的风险信息再细化,并持续对所属风险点风险源进行核对校正,不断完善本辖区、本部门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台账,并且要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加以落实,确保光明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是科技兴安,打造和升级一系列智慧监管平台。升级“建设工程工地智慧监管平台”,依托科技加强监管。继续创新建筑施工监管模式,完善和优化平台系统,开发移动端手机APP,实现手机动态监管;开发嵌入安全教育模块、工程机械及车辆管理模块、人员履职识别模块,建立劳务工安全教育资料库,强化项目管理团队履职管理,加强机械及车辆动态监管,依托科技力量,加强监管。“工地智慧监管平台2.0版”于9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

  2、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出台执法流程指引,规范执法程序。结合区实际制定了《光明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程序指引》《光明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权限和流程规定》《光明区安监局执法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若干规范》《光明区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终止调查程序规定》《光明区安监局执法系统案件结案规范》《深圳市光明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制度实施细则》《光明区安全生产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引》七个文件,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工作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充实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同时,区安监局聘请两家法律顾问和两名坐班律师,负责重大决策和政府合同、案件审查工作,每个街道安监办(中队)聘请法律顾问和至少1名坐班律师,从源头上对案件进行把关,2017年以来,我区没有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加强执法统筹与沟通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区安监部门将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实行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职业卫生等方面综合监管执法。明确执法检查内容,依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完善执法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发现职责范围外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管与执法的良性互动。

  三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2018年1-12月份,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5947家(去年同期为57847家),同比增加14%,其中,执法检查1851家,安全巡查64096家;查处事故隐患243033项(去年同期为155878项),同比增加55.91%;事故隐患整改率94.47%;实施行政处罚1082次(去年同期为482次),同比增加124.48%;实施经济处罚1012次(去年同期为466次),同比117.17%;经济处罚金额1040.6万元(去年同期为1184.58万元),同比降低12.15%,其中监督罚款772.77万元(去年同期733.1万元),同比上升5.41%。已超额完成《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目标。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增强了安全生产的法律刚性,强化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

  四是加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企业的关闭淘汰力度。通过强化执法刚性,2018年关闭取缔搬迁企业数为3193(含废品回收站)家。

  五是大力推动《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地。大力开展辖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的宣传教育。先后印发了《区安监局关于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深光安监〔2017〕166号)《光明区安委办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深光安办〔2018〕49号),印制了5万册《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下发至全区企业、“三小场所”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各层级、各岗位全覆盖。同时,结合区重点行业企业特点,分别印制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截至目前,光明区超额完成《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线签署与登记工作任务,登记率123.2%,在全市各区中排名第二。组织开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师资班培训,为各行业培育业务种子。邀请市安监局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为区36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和辖区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要求各单位选派具备一定的授课水平的业务骨干参训后,尽快开展对本单位、本行业、本辖区的相关培训工作。《规定》培训完成率为215.2%,在全市各区中排名第一。

  3、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全面纳管。

  率先出台零星装修工程管理措施,规范区小散工程工作流程。我区于今年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零星装修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光安〔2018〕2号),编制《光明区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对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三类高发事故的零星装修工程进行先行管理,对小散工程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坚决遏制零星装修工程事故多发势头。截至目前我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数1368个,各街道出动检查3701人次,发现隐患417个,302个完成整改,115个正在整改。《光明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送审稿)正在由区法制部门审核,各街道都已正式印发本街道小散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了街道内部各部门职责,已建立小散工程纳管机制,有效的防止和减少了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建立了小散工程微信工作群,定期梳理总结小散工程纳管工作情况并按时上报。区住建局组织编制了《小散工程安全常识》海报、《常见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实例》折页等宣传资料,开展了20余场小散工程宣传活动派发到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小区进行发放。对71个物业公司108个项目负责人进行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培训,指导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前来备案时对业主进行培训教育,引导各街道推广小散工程劳保用品。

  (四)注重宣教,营造氛围,打造安全宣传“光明样本”。

  1、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安全宣传维度。一是全面整合、升级“安全光明”微信公众号功能与服务,提高微信推文的质量,强化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教育效果。公众号现有10.1万粉丝,比2017年增加了近6万粉丝,目前已共推送45期、225条信息。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了安全生产“智多星”线上知识竞赛,共吸引全国各地超过40万人参与,答题约200万次,推文累计阅读量超过60万次。三是在《深圳新闻网》开设“光明区安全生产月”专栏,通过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对区安全生产月期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专题点击量累计超过12万次。

  2、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安全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安委办及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各类活动共吸引辖区20万群众,派发礼品30000余份,接受咨询1万余次,并通过主流媒体强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其中,电视媒体宣传报道4次、刊登报纸报道27篇、各类网络媒体刊15篇;各级微信微博平台报道379篇。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民生实事活动。深入社区、工业园、企业开展一系列现场宣传、培训、安全生产警示电影活动。截至目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累计425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累计499场次;举办学习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电影活动累计719场次。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文艺演出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在去年原有节目的基础上,将辖区两起物体打击事故、火灾事故,改编成“致命叉车”“夺命阁楼”情景剧,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敲醒群众心中安全警钟,将生硬的安全知识通过有趣的情景表演进行生动表述,使安全生产知识入脑入心。全年开展文艺演出活动13场。

  3、打造高科技宣传平台,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渠道。在去年配备56个安全生产宣传电子屏和6台小型流动宣传车循环播放安全生产视频的基础上,创新性地购置了1台高科技的大型综合安全宣传车。安全宣传车为标准集装箱车改装而成,内体验设备广泛应用VR、AR、全息等高科技手段,采用升降式扩容技术,宛如安全宣传“变形金刚”。车内安全教育体验项目涉及消防、燃气、交通、用电、有限空间、粉尘、应急逃生、急救等9个领域安全知识,真正实现“一次体验,终生受用”效果。自6月份投入使用至今,安全宣传车已深入辖区120多个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受众人员已达25041人次,有效解决安全教育“最后一公里”。另外,由消防部门打造的另外一辆大型消防宣传车也已经建设完毕,将于近期投入使用。

  4、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上好安全生产第一堂课。一是开展对284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入职培训教育,培训人员均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独立组织的考试。二是截至目前,区安监局组织开展了42期新进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共培训2683人。三是组织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送教上门服务,本次培训服务为“点菜”式服务,一是由企业自行报名参训,二是由企业自行选择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再由机构上门“服务”,充分保证送教上门培训、企业生产两不误;三是由企业自行选择相应课程,提高受训人员兴趣的同时,让各企业受训内容与生产实际相贴切,容易吸收。目前,广员康公司已培训19家企业454人,太平天下公司已培训17家企业384人,合计培训36家838人。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光明区不断加大城市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在2016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8.6亿元和2017年投入29.8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投入,2018年投入37亿。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大力推行消防站点建设、旧工业区改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三线下地,切实强化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五)“一强化,两加强”,铸造安全生产监管铁队伍。

  1、强化队伍业务素质提升培训。一是创新性组织区安监系统612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机械安全、锂电池生产4大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实操培训、考试,培训在《广东安全生产》杂志2018年第二期进行了报道。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开展了5期事故灾难风险评估暨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业务培训,共培训566人。三是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培训共6场次,共569人次参加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安全管理基础、应急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廉政执法建设。一是召开光明区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以“新时代的廉政防线防控”为主题为参会人员进行授课,区各街道安监办、区安监局各科室约400人参加会议。二是印发《光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三是刀刃向内,敢于清理处置安监执法系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遮掩、不隐瞒,以零容忍的态度移送纪委处理工作人员30余人。四是加强廉政监督宣传。在春节、中秋等关键时间节点,印制《区安监局致广大企业一封信》和廉政监督卡,要求各街道安监办传达至辖区每一家企业,并明确指出若发现有冒充安监人员吃拿卡要或有发现安监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可电话举报。

  三、2019年质量工作计划

  强化实施安全生产标准。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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