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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2年 02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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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区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坚持“高强度投入、大项目带动、快速度增长”三项原则,按照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前几年主要指标保持大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今年GDP增幅达到28.5%,圆满完成新区年初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现将2011年工作简要报告如下:

  一、突出“五种角色”,2011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抓宏观谋划,当好新区发展的“参谋员”

  一是高质量推进综合规划工作。制定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已上报市政府审议;联合市规土委光明管理局积极开展新区城市发展单元规划试点工作,明确工作机制及课题委托方式,开展资料收集和前期调研工作,目前广深港门户区和平板显示园区子单元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制定出台《光明新区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进一步推动新区特区一体化进程。

  二是各类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积极开展并联审批调研工作,制定《光明新区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光明新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在全市率先推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新区房建类、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缩短141和88个工作日;深入开展对办事处新一轮财政体制的调研工作,并编制新一轮区对办事处财政体制实施方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网络硬件环境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为2012年新区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实施打好基础。

  三是积极创新投资管理机制。研究起草《光明新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对新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业的意义及优势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区吸引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开展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建设课题研究,进一步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制定出台《光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建设管理办法》和《新区投资建设与移交合同范本》,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市政配套工程已按BT模式正式启动。

  (二)抓财税保障,当好资金调配的“服务员”

  一是财税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积极协调上级财税部门,及时反映新区实际困难,努力争取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对新区的倾斜;加强征管部门协调,拓宽收入来源,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手段,千方百计抢掘增收潜力。全年累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5亿元,增长74.7%(如剔除财政体制调整等因素,实际增长36.4%);国地两税收入42.6亿元,增长27.4%。

  二是财政支出管理不断优化。认真抓好财政各类支出管理工作,全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23.8亿元,增长72.8%。其中在教育、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支出达19亿元,同比增长96%,占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82%,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扎实开展。2011年累计核算资金收入8.37亿元、资金支出7.12亿元,签开支票6252份,完成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共826人工资发放、社保缴交以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加大财务制度执行力度,严格审核报销原始凭证,全年共纠正和退回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会计资料120多单,涉及金额70多万元,规范各种不合理支出3900多次,涉及金额600多万元。完成新区17家预算单位的2011年部门决算任务。

  四是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新区财务管理与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管理规定》及《新区财务管理与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处理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2011年政府采购共完成招标项目111个,采购预算金额1.8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6亿元,节约资金约2,176万元,节约率11.9%。

  (三)抓载体、资金和要素保障支持,当好投资建设的“指导员”

  一是新型投融资平台成效明显。向新区城投公司注入种子资金5亿元,并指导其大力开展项目融资工作,目前已累计提取新羌广深港、光明保障性住房两项目银行贷款2亿元,基本保障了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需要。积极准备22个市政府投融资项目资料,联系项目贷款方,加快通过审贷。创新合作模式,大力推动与特区建发集团的合作,促成新区管委会与该集团签订《合作意向书》,有效缓解新区建设资金压力。

  二是筹集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加强与市发改委等市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年累计申请落实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14.1亿元,安排区级投资15亿元,有力促进了新区投资持续增长;精打细算,严格项目评审,2011年累计审核政府投资项目98个,审核总投资27.7亿元,核减4.5亿元,核减率16.3%,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提效。建立新区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处理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项目证书制度,为新区52个重大项目颁发《重大项目证书》,专门为其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每月及时将新区投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办理情况等做好总结分析、信息分析,为领导、部门及时提供服务;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体系,加大重大项目协调力度,市、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全年共安排52个重大项目。

  (四)抓统计监测,当好国民经济的“分析员”

  一是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扎实有效。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及统计联席工作会议,出版《统计月报》、《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季报》等刊物,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最新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服务的预警监测、深度分析和快速反应能力,撰写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及专题系列报告,强化对经济总量、结构、速度和效益的预警监测,分析判断并把握经济运行态势,为各项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全面开展“三上”企业新入库工作,主动与企业、项目投资单位衔接、协调,做好入库业务指导和资料报审工作,确保报表单位顺利进入数据采集平台;召开新区“四大工程”动员会,周密部署“四大工程”试点工作,“三上”上报率列全市各区第二名;加强办事处、社区、企业统计队伍业务素质培训,全年共开展各类业务培训31期次,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六普”后续工作稳步开展。组织开展长表编码及验收、录入等相关工作;高标准开展人口普查数据评估,全面做好各方面数据的衔接工作;人普公报已正式对外公布,人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功。

  (五)抓国资监管,当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员”。一是企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截至2011年底,新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1.3亿元,国有净资产16.9亿元,利润总额3016万元,分别较新区成立之初增加3.7倍、5.4倍和3.4倍,国企进一步做大做强。二是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区各直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不断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开展对新区国有企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国有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制定《光明新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设立专项资金,为新区国企发展及稳定提供了资金保障;制定《光明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避免盲目采购和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国资服务进一步优化。积极推动光明集团与维他奶国际集团继续合作,妥善处理好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协助完成卫光生物产业园区的招拍挂工作,并同意在其原址进行血液制品生产线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卫光生物公司改制上市工作。

  另外,其他各项工作亦有序推进。价格管理、价格鉴证、入户指标卡、公物仓等日常工作扎实推进。价格管理方面,全年共批复了9所民办中小学调价申请,受理并完成了25所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备案申请;价格鉴证方面,累计受理涉案物品鉴证758宗,鉴证金额1063万余元;累计受理818宗入户指标卡业务;信访维稳方面,积极协助新区信访部门妥善处理原光明农场退休干部信访问题等信访案件,维护了新区的和谐稳定。

  二、落实“六个三”,努力开创2012年工作新局面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特区一体化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发展和财政局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市两会以及新区2012年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质量光明、速度光明、园区光明、绿色光明、幸福光明”为目标,按照“产业第一、园区带动、配套优先”的经济发展原则,科学谋划新区发展全局,以资金、项目为抓手,服务社会建设、服务园区发展、服务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计民生不断改善。

  2012年,我局将重点实施“六个三”工程,不断增强六种能力。

  (一)加大“三个力度”,不断增强科学谋划全局的能力

  一是加大规划统筹力度。制定落实光明新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对总体规划中所涉及的具体指标进行分解,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统筹抓好城市发展单元规划的实施,积极研究开发建设模式,尽快打造形成门户区、平板显示园区城市形象,为新区发展打基础、拓空间、优环境、增后劲;研究制定《光明新区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谋划新区转型发展路径,为新区建设“质量光明、绿色光明”服务;组织实施《光明新区推进特区一体化三年实施计划》,加快特区一体化进程;组织编制《光明新区创造深圳质量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深圳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开展人口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分项规划的专题调查研究,为新区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二是加大投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争取有利于新区的政府投资事权方面的政策倾斜,抓紧向市发改委落实新区各项目今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指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和资金支持。推进与特区建发集团合作,支持特区建发集团参与光电加速器、平板显示园区商住配套项目建设;指导城投公司开展融资工作,为新区土地整备、统建上楼、高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投资保障。

  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研究出台光明新区扶持中小型企业总部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吸引综合型、职能型总部以及已在新区设立生产基地或分支机构的中小型企业、上市企业总部落户新区;继续深化第四轮财政体制方案,提高本级财政资金管理运营水平,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改善民生,提高民生福利水平;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二)坚持“三个突出”,不断增强项目带动发展的能力

  一是突出园区项目优先,进一步完善园区配套。重点推进光明大道东段、东长路、东明大道等园区关键干道及石甲线、东坑变电站等水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保障园区企业用水用电需求;重点加快高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高新东、高新西产业配套宿舍、高新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区科创中心等园区公共配套项目建设。

  二是突出社会建设项目优先,加大基层民生项目投入。进一步加大基层社区设施及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积极扶持基层社会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围合式小区系统、同富裕社保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加大新区保障性住房投入,继续推进同富裕二期、光明办事处、广深港新羌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万丈坡、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等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大公共配套设施投入,积极推进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新区人民医院、光明医院、新区群众体育中心等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教育卫生硬件设施升级。

  三是突出“一前一后”,主动开展项目前期和项目后评价工作。针对新区新开工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与规划脱节、项目提出主动性欠缺等问题,主动介入项目前期阶段工作,对部分意义重大、确需加快建设的重大项目或政策性较强、涉及多个建设单位的重点项目,由我局牵头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实现规划布局与项目实施的相对统一,为新区后续建设发展储备一批项目;正式开展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初步建立项目后评价体系,通过对项目投资全过程的综合评价,衡量和分析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其与预计情况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为改善和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和改善营运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与措施。

  (三)实现“三个优化”,不断增强资金统筹调配的能力

  一是优化财税征管机制。认真组织抓好2012年财政收入,积极协调市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做好对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强税源和税收结构变化分析,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协调新区潜在纳税大户,妥善解决跨区分税等问题,深挖收入潜力;加大税源培植力度,设立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与税务、规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协调治税的工作机制。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财政资金更多地向社会公共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倾斜,向困难群体和基层社区倾斜,加大民计民生和基层社区领域的财政投入;积极做好“三公”相关工作,提前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行政成本,严格“三公经费”的审核和支付,做好“三公经费”的公开准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在新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优化政府采购模式。紧跟全市政府采购系统“商场供货”推行进度,做好相关软件开发、实施模式调研等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商场供货”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制、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建立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采购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协调,切实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实现“三个强化”,不断增强统计监测预警的能力

  一是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继续做好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任务分解和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召开统计联席工作会议和经济形势分析会,重点跟踪规上工业总产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

  二是强化统计监测创新。突出对深圳质量、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建设、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统计监测,服务科学发展。突出对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和政府专项工作的统计调查,科学反映新区发展成果和管理成效。

  三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统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和联网直报系统,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形成政府统计合力。

  (五)做好“三个服务”,不断增强协调统筹服务的能力

  一是抓好国企监管服务。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新区国有资产十项监管制度,积极开展对新区国有企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企业运作情况。积极协调跟进光明集团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光明商业中心改造和更新、万丈坡工业区自主更新、绿色新城公司等项目;协调集团土地确权,促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快推进卫光生物和晨光乳业改制上市,争取早日促成其上市运作及园区建设。协调指导新区城投公司开展融资运作,力争土地一级开发实现破局。推动新区经发公司实现业务转型,继续拓展业务范畴。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安全有效、保值增值。

  二是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进一步加强市、区重大项目协调,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协调会例会作用,做到重大项目“半月一协调,一月一督办”;定期编印重大项目简报,使新区领导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建设动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积极研究将前期阶段工作纳入审批监管流程。

  三是做好民生价格服务。进一步扩大平价商店营业覆盖面,确保新区居民早日吃上放心菜、平价菜。加强对关乎民生的消费品如粮食、食用油和肉禽蛋菜等的价格监测,做好价格预测分析。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服务,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六)开展“三个建设”,不断提升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是开展业务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职业能力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在机关内营造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让每个岗位都成为学习场所,每一项工作都成为学习思考的课题。

  二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我局《关于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思想道德教育与机关效能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通过开展局长谈心日、交流信箱、每月分享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对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加强同事间的交流沟通,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真正成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推动者、实践者。

  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干净干事的氛围;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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