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

日期:2021年 03月 0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