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9年 03月 0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光明区成立元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一届一次党代会精神和两会精神,瞄准加快建设“四城两区”、打造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为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旗帜鲜明抓队伍建设,打造勇立潮头排头兵。全面发挥党组织“把方向、揽全局、抓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

  一是党支部建设持续加强。2018年5月份开展了支委班子改选工作,组建了4个党小组,制定了《发展和财政局党支部2018年工作计划》,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织会议、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第一议题。一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了2次民主生活会、3次组织生活会、6次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7场领导带头讲党课活动,党支部活力进一步彰显。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按照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要求,改组了党支部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构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两级廉政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1场、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批次、创造性地开展党建(业务)讲堂16期,全体党员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5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前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完成5份规范性文件和156份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确保全局各项事务在法制轨道上运行。积极打造阳光政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信息291条,办理信访案件14宗169人次。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产业发展格局不断优化。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大科学装置建设、现代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创新发展方面展现了新作为。

  一是首批大科学装置启动建设。积极发挥区级科学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职能,构建高效市区联动机制,全面对接市发改委、市规土委加快科学城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编制。组织专业精干队伍在150天左右时间内完成了启动区土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所需的需求论证、初步设计、地块利益置换、规划用地许可、国家安全区审批,以及代建、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招标等前期工作,脑模拟与脑解析、合成生物2个大科学装置开工建设。

  二是现代产业规划体系初步成型。紧扣光明打造“质量型创新型智造强区”的目标定位,对标国际一流,编制形成了《光明区现代产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2019-2035)》文本初稿,系统分析光明产业现状,明晰未来一个时期产业发展定位和空间布局。加快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完成华星光电G11、中集低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艾维普思电子雾化器总部研发及产业化中心、大疆智能飞控全球创新中心、彩生活社服科技办公研发总部及孵化中心、迈瑞高端医疗器械制造基地等6个重点产业项目的遴选工作。

  三是支持创新发展力度不断加大。针对全区中小科技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制定并印发了《光明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扶持培育科技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通过提供科技贷款、贴息贴保、发债补贴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加大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力度。积极发挥1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导向功能,红土光明创业投资、高新投正道军民融合基金已正式运作,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正式设立,投控南科天使创业投资等4支基金正在商谈合作。

  (三)突出质量引领发展,经济稳健运行态势不断巩固。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规划计划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印发实施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重大项目计划,做好经济指标任务分解,建立健全以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为基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为重点,前100家重点企业为支撑的经济运行预警监测体系,及时分析经济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高质量发展机制不断完善。牵头制定了《光明区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走在全国最前列的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争当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系统梳理深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指标、GEP指标等新政策标准体系,研究我区针对性改进措施。统筹开展“创造深圳质量状况”等6个市考核区指标工作,力争在2017年度基础上有所提高。

  三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制定并出台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1年)》《优化消费环境的若干措施》及《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交通、民生、生态、消费等领域的短板。积极落实国家、省、市金融“去杠杆”政策,组织全区各类金融机构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加强金融风险预警,落实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流程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新机制。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全流程管理。以“开工项目抓进度、续建项目抓投产、储备项目抓前期”为导向,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培育、储备、审批、监管等各项工作,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管理机制。2018年,全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28.8%。

  二是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光明新区关于落实〈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全面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启动《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完善行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全面梳理我区各类立体停车建设需求,鼓励社会资本以融资租赁、合资、合作、众筹等多种形式自主发起建设停车设施。

  三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进一步完善。制定并印发实施了《光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的实施意见》,拓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供给渠道和建设模式。14个政府投资项目启动代建工作,总投资约72亿元。

  (五)加大财政统筹力度,资金供给效率持续提高。牢牢树立“大财政”思维,自觉站在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高度想问题、办事情,统筹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深入做好财税形势分析,加强对关键指标和重要数据的跟踪、监测和预警,及时协调规土、税务等部门,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加快税收和非税收入缴库。经多部门共同努力,2018年来源于光明辖区全口径税收收入139.79亿元,同比增长10.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亿元,同比增长7%。顺利完成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有效地拓展了财政收入组织来源渠道。

  二是全年预算支出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健全月度和季度督办通报机制,滚动排查资金体量大、支出进度慢的单位和项目,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计划、倒排工期、定期反馈进度,压实压细每月支出目标任务,把支出进度尽量往前赶。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20.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9%,创历史新高。其中,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98.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9%。

  三是2019年度预算编制正常推进。结合区人大、区纪委监委等监督机构逐渐配备完善等情况,提前开展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重点对区政府提出的“新光明”提速、硬任务攻坚、软环境优化、执行力锻造等“四大行动”进行优先保障,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审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加快建立与行政区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系。

  (六)优化财政内控机制,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按照重心下移、权责统一、财随事转的原则,通过规范的流程设计、健全的机制配套,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与监督,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改革硕果累累。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和资金使用自主权,先后通过精简专项资金数量、下放科级审批权限、取消部分审批环节、提高国库直接支付限额、优化审批程序等途径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提高资金审核拨付效率,全力服务保障各预算单位履职尽责。

  二是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组织编印《光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范本》,指导各预算部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统筹实施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政府采购、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等四类财政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对6家行政事业单位、8家企业实地检查、报告出具及后续整改工作,堵塞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漏洞。办理会计继续教育登记业务6199宗,首次承接并圆满完成国家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得到全面实施。积极拓展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先后出台了《光明新区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光明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部署区属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施绩效自评,落实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完成教育费附加、社康专项经费等2类重点民生领域,7个预算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发挥政府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加强绩效评估结果分析和运用,推动财政管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四是“智慧财政”建设不断深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及时推出非税收入移动征管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区率先实现非税收入征管便捷化、缴费渠道多样化、非税收入信息数字化、信息资讯动态化。升级改造基建资金管理系统,上线后将实现对基建资金拨付“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建设并试运行全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夯实基础。推进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应用,落实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七)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节能减排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推动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城。

  一是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围绕2018年度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耗总量双控目标,统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拨付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747.62万元。制定《光明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南》,完成瑞丰光电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报告审查工作,源头控制新增项目能耗水平。组织参展2018绿色低碳产业博览会,圆满呈现光明十一年来绿色低碳成就,得到国家发改委领导高度评价。

  二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快建设。全年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1866个,其中快充桩559个、慢充桩1307个,超额完成市发改委下达的建设任务。积极履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管总协调职能,编制形成《深圳市光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循环经济取得阶段性成果。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正式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中期评估,完成土地储备大厦光伏并网发电等23个示范项目建设,累计实现投资约54亿元,园区平均能耗下降至约0.115吨标准煤/万元,在全国同类园区中处于领先水平。

  (八)聚焦民生热点,社会事业统筹能力明显增强。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在特区一体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价格监管等方面精准发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特区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实施特区一体化攻坚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精准施策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格局,其中次干道以上路网密度、每千人病床数两项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组织贯彻实施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办理入户指标卡4832个、农转非卡1517个,推动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口红利转变。

  二是社会信用体系日趋完善。印发实施了《光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计划稳步推进,做好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动双公示系统按最新标准升级改造,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超过2万条,其中行政许可约1.6万条,行政处罚4千余条。梳理光明区信用信息应用事项,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机制。

  三是价格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全区60所民办幼儿园及1个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13所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初审,核定172条线路春运旅客运价,防止出现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积极配合辖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工作,受理完成涉案物品价格认定677宗,鉴证标的总金额576万余元,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价格依据。

  (九)加大国资国企整合力度,国有经济活力不断增强。按照全市“国企改革攻坚年”部署,不断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战略重组,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综合竞争力,国有经济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一是国企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围绕权责关系、结构调整、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领域,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光明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六个配套文件,形成“1+6”的监管文件体系,通过放管结合,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全面推进区属国企修改章程增加党建内容,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展现新作为。按照“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公共民生”的使命担当,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能。积极推动光明集团与华侨城集团合作,加快光明集团公司制改制后国企职工安置和卫光生物股份无偿划转。配合光明集团加快第二批用地确权,保障光明小镇用地需求。跟进督办光明云谷、科润大厦、科创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三线下地、“智慧光明”等13个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区本级57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监管。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原有的资产卡片信息重新进行梳理、核对、补充、完善,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账卡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全年新登记国有资产149.61万件,处置国有资产13.03万件,账面原值7938.96万元。

  (十)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社区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按照“一手抓监管,一手抓发展”的思路,不断健全社区集体经济制度体系,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三资”交易改革取得新突破。修订并印发了《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物业租赁管理、集体土地交易、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三个实施细则,完善“三资”台账,在保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三资”交易进平台。截至2018年底累计完成“三资”交易项目成交289个,总金额31.85亿元。

  二是集体股管理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党对社区股份公司的领导,规范集体股行权,拟订了《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集体股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集体股与合作股的表决权同股同权,同步推动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或集资委主任,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居委会、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及社会组织多元共治的局面。

  三是经营班子薪酬进一步规范。为调动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了《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指导意见(送审稿)》,通过完善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特别奖励等制度,建立健全社区股份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四是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修订形成了《光明区扶持社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通过资金扶持的方式,推动社区集体经济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引进和留住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企业,淘汰散乱污危企业,拓展产业发展空间;鼓励引进专业人才,提高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激活企业内生动力,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前提,加强组织协调,改进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各项统计调查规章制度,用真实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

  一是常规统计调查工作高效完成。按时落实1000多家企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报表的审核报送工作。开展住户一体化调查、农民工动态监测调查、采购经理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跟踪调查、小微建筑业跟踪调查、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等多个专项工作,按时报送农业、房地产、建筑业、劳动工资等各类报表。

  二是统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收集整理形成了2017年统计公报,2018年统计月报、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季报,及时动态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区领导及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安排走访华星光电、迈瑞、日东等50多家重点企业,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发展信心。建立动态入库企业台账,对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尽快入库申报。

  三是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有序推进。圆满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和逐级验收工作,依程序公布农普数据公报。有序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及时掌握全区人口增长动态数据。全面启动第四次经济普查,深入调查我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确保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经济结构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完成两员选聘、入户清查、经普宣传、经普培训等普查登记准备工作。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以党建工作为统领筑牢各项工作根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队伍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工作。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执行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继续办好党政(业务)讲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严格机构改革纪律要求。自觉遵守机构改革期间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规范自身言行,不发表、散布、传播任何与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机构改革决策相违背的言论。做实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人员、固定资产,部门预算转隶,稳步推动新“三定”方案落地,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确保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时刻坚守廉洁从政底线。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保持高度清醒、慎之又慎,用权不任性、不越轨、不偏离,兢兢业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做到干净干事不出事、健康成长不掉队。

  (二)高标准规划建设光明科学城。按照“蓝绿本底、组团镶嵌”的要求,以最大努力、最高水平、最高标准规划建设光明科学城,加快首批大科学装置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大科学装置规划建设。配合市职能部门编制出台《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和《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纲要》。在现有规划建设的大科学装置基础上,聚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空间科学、前沿交叉领域,配合市职能部门再布局一批大科学装置,瞄准国家战略和国际最前沿,争取新一批稀缺性、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大科学装置,提升光明科学城源头创新能级。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将已确定落户光明的大科学装置纳入全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脑模拟与脑解析、合成生物2个大科学装置土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完善科学城统筹推进机制。以全区机构改革为契机,探索设立区级科学城建设管理实体机构,理清市区两级权责边界。借鉴上海将张江集团打造为高科技园区开发运营商、服务集成商以及高科技项目投资者经验和做法,谋划设立区属科学城投资服务公司,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规划、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广聚社会资本资源,全面推进土地开发、城市运营管理、产业投资及金融服务等工作,减少政府直接投资比重,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三是加快科学城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光明科学城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梳理未来三年需要区投资建设的项目清单,预测投资强度和投资总额,合理预判资金缺口,明确资金筹措路径及举措。强化产城融合理念,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科学会议中心、展示中心、交流中心等科学城配套设施,加快人才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城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全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全区经济步入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轨道。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启动“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统筹201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将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政府投资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加强经济运行状况监测。编制产业规划3年实施方案,明确近3年工作任务,研究提出产业扶持政策,对产业发展进行资金、人才、空间等方面的保障,促进产业进一步发展。

  二是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开展《光明区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年度评估工作,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流程,做好与项目引进、土地出让工作的衔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着力构建“155”创新金融体系,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三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深入实施项目引领战略,狠抓有效投资,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大建设、大提升,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支撑作用,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印发实施《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水平。持续规范和完善代建制、EPC、PPP模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出台光明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政策,形成一批试点项目尽快启动建设,打造全市立体停车示范区。

  (四)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服务水平。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加快建立与行政区管理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厘清政府与市场、财政部门与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19年全区要干的急事、要事很多,要建设的项目很多,方方面面都需要资金保障,要做好过紧日子的思想准备。坚持有保有压,民生事业注重保基本可持续,防止过高民生承诺,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乱花,能省的资金尽量节约节省,严控“三公”经费及会议、差旅、培训等开支。在资金安排上要精打细算,提倡花小钱办大事,把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建设发展最急需的地方,用到老百姓最盼望的地方,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应。

  二是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对我区新增发债额度的支持,完善管理制度,防范债务风险。构建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科学测算中长期刚性支出规模,做好中长期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确保财政中长期收支平衡。继续逐月对各预算单位执行进度进行考核通报,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认真总结2019年度预算编制经验,2020年度预算编制时间再提前,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

  三是全面提高财政智能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人大、社会公众及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完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监督体系。加快“智慧财政”建设,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对跨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数据进行共享和分析,为国库现金管理、项目监管、产业扶持、政府绩效考评等提供有效支持,实现全流程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解放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全面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健全绩效优先、科学精细、结果导向的财政管理机制,牵头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五是牢固树立财政服务保障意识。扎实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坚持以规范的流程设计、完善的岗责体系、健全的内控机制,认真办理各类预算资金拨款、记账、对账,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可靠,做到资金拨付零误差。全面兑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单据的支付、每月10日前出具财务报表、15日前完成财务资料归档”的服务承诺,实现财务管理模式创新。

  (五)突出国企担当服务地区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基础支撑、公共服务和产业先导功能,全力承担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任务,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和民生幸福。

  一是持续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全面梳理区属国资国企门类、布局领域、组织结构、经营机制、产权关系、规模效益等基础现状,深入分析改革发展的具体需求,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的定位及战略目标,推动国企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服务城市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是跟进督办重大项目建设。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国有企业加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围绕光明小镇、天安云谷一期、石墨烯制造业创新中心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分解目标、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寻求土地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公共招租平台,提高物业出租效率。

  三是做实国企改制维稳工作。加快卫光生物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报批,出台光明集团职工身份转换安置补偿方案,完成光明集团及卫光生物职工安置,处理好国企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企业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六)推动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城市长期可持续发展,破解集体经济发展难题。

  一是健全集体经济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利用资金扶持的方式引导社区股份公司稳步发展。出台《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完善各个社区股份公司薪酬实施方案,充分调动经营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印发《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集体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做实集体股的表决权和分红权,进一步加强党对社区股份公司的领导。

  二是加强集体经济监管。持续完善“三资”台账,及时更新集体资产监管和财务监控平台数据,利用银企互联和实时预警功能,实行检查抽查常态化,确保集体经济底数清晰、管理运作规范、监督常态有力。按照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要求,全面推进社区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等议事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是积极引导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严格执行市、区关于产业引导的文件规定,加快集体用地开发建设,持续释放产业空间,引导社区集体经济为我区产业空间拓展服务。通过“三资”交易公开招标方式,打破“唯价高论”,引进更多优质产业,实现社区集体经济高质量稳步发展。

  (七)不断提高统计监测服务水平。创新统计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用精准的数据服务决策、服务社会。

  一是扎实做好四经普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构建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普查责任体系,做到依法登记依法普查,全面查清我区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抓好普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资料出版和开发应用、普查总结等后续工作。

  二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办法,做好各类报表填报,确保源头数据准确性,着力增强统计准确反映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统计监测服务水平。多渠道获取已达规模或即将达到规模的企业名单,对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其尽快入库申报。加大统计执法和宣传,提高企业统计守法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行业数据分析应用。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目标为导向,密切跟踪经济指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抓好新开工项目投资统计入库工作,加强投资、房地产等重点行业趋势把控,按月跟踪监测各项统计数据指标的变化趋势,及时提供分析报告,供区领导和相关单位决策参考。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