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群团工作部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深圳市光明区青年文明号2018-2019年度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 09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各办事处群团办,光明团工委,区直属机关团总支,教育系统团委,光明集团团委,建发集团团组织(筹),卫光生物团总支,国科大深圳医院团组织,光明公安分局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引领全区广大青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优秀青年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塑造行业良好形象,提升职业文明素质,形成职业道德规范。光明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青办,设在区团工委)决定开展创建2018-2019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建

  1.申报范围:在全区范围内,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2.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求达到《光明区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附件3)规定的创建标准。

  3.创建成功及认定命名的区级青年文明号都要在次年参加区级年度复核。

  二、推进步骤

  (一)申报及培训阶段

  1.各基层团组织、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符合创建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并有争创意愿的集体积极申报。申报争创集体根据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填写《光明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1)、《光明区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附件2,逐项自查,自评得分),附8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于2018 年10月12日(星期五)前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所属上级团组织或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各基层团组织、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争创集体的基本条件等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光明区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的创建标准的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于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前统一报送区创青办,地址:光明商会大厦1431办公室。

  3.区创青办对申报争创集体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集体培训,于11月中旬左右确定2018-2019年度区级争创集体名单并进行公布。

  (二)创建阶段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各争创集体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要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严格对照《光明区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光明区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的要求,按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各基层团组织或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各争创集体进行认真指导,并定期了解创建情况,将各争创集体的阶段创建情况报区创青办,区创青办将对创建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

  (三)考核评定阶段

  次年4月份,区创青办将组织各基层团委、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各集体的创建工作和成效进行认真审核,并视情况召开区级青年文明号评审会或现场考核评估,确定2018-2019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经公示后发文予以表彰。

  三、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与考核标准

  (一)基本条件

  1.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符合上述条件规模较小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2.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群众评价和社会信誉好。

  3.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精神风貌好。

  4.集体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创建活动在创新创效、优质服务、基层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为发现、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建设行业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5.集体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驻在地在国外的集体,灵活有效地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6.集体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7.建立青年文明号档案,表扬批评记录、各级部门的检查情况等相关资料齐全,由专人记录、整理、保管。

  8.青年集体中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9.积极参与志愿活动,能够以身作则,承担起一定社会责任。

  (二)考核标准

  1.符合基本条件的有关规定。

  2.符合各行业系统的创建标准。

  3.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总结、摸索、建立起一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4.岗位成员政治性强、业务水平精、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浓、行为举止文明,能够带动青年争先创优。

  5.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范,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6.集体中全体青年无违法乱纪行为,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没有发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诚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对各申报创建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优。要按推进步骤各时间节点稳步落实,针对不达标的考核项目,尽快督促落实整改。区创青办将对所有申报的青年文明号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二)加强组织,广泛动员。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和引导与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系统青年集体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鼓励在非公企业、行业协会、青年社团等各种新型青年组织中推动创号工作,把创号工作与非公团建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和团的活动健康发展。各办事处团工委要积极推荐非公争创集体。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争创集体要积极利用各自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通过在服务窗口、办公场所悬挂标语、口号,公开规章制度、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主动亮明身份,展示集体形象,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励更多的青年立足岗位,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成为质量型创新型智造强区、现代化国际化绿色城区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光明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联系人:刘始森;联系电话:88212759;邮箱:zzrsj-qtk@szgm.gov.cn)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