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关于光明新区管委会2015年预算其他重要事项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5年 12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字号:

  一、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光明新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经统计,2014年光明新区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5,9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9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

  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5年,光明新区各预算单位继续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5年,新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37万元,较2014年实际执行数压缩22%,其中: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240万元,较2014年实际执行数增加172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总控数,根据市财政委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中均不编列具体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额度由财政部门实行指标单列,封闭管理和规模总控。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04万元,较2014年实际执行数压缩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与2014年实际执行数相比零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4万元,与2014年实际执行数相比压缩32%,主要原因是光明新区实行公车改革,留存公务车辆减少。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3万元,与2014年实际执行数相比增长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实际执行基数低,2015年各预算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

  新区将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做到不触线、不越位、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落实。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情况表

  

项目

2015年预算控制数(万元)

合计

4637

1、因公出国(境)费

240

2、公务接待费

393

3、公务购车用车费

400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54

(2)公务用车购置费

150

  

  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购车用车费:反映部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