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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日期:2024年 02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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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区委“1+2+3+4”工作体系,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切实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光明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光明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安排项目305个,项目总投资571亿元,计划总规模80亿元。

  为进一步平衡项目建设资金的供应和需求,区政府结合市政府下达的新增专项债额度,对202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开展调整。经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审查批准,调增年度计划总规模18.9亿元,调整后2023年计划总规模为98.9亿元。

  2023年全年,区政府投资计划实现计划下达率100%,支出率99.9%(共形成支出98.8亿元,其中区级资金46.8亿元,科学中心补助10亿元,专项债42亿元),为光明区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纵深推进区委“1+2+3+4”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

  (二)安排原则

  紧盯“民生七优”目标,在资金安排上重点优先保障教育、医疗、道路交通等利长远、打基础的项目,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谱写民生幸福新篇章。

  结合本级财政承受能力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以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为前提,注重投资质量内涵和效益提升。以“有保有压”方式优化和调整项目建设周期,强化计划执行刚性和项目审核择优原则,确保相关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保障能力互相匹配。

  (三)投资规模

  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362个,项目总投资556亿元,年度投资规模93亿元,其中公共预算15亿元、国土基金10亿元、科学中心补助10亿元,其他(包含专项债、再融资债券等)58亿元。

  (四)投资结构

  1.按资金安排情况划分

  优先保障已批复概算、资金来源稳定且工期目标明确的续建项目及部分新开工项目资金,共安排46.7亿元,另打包安排开办费3.8亿元、工程结决算款9.4亿元,共占计划总规模的64.4%。

  为便于统筹资金筹措使用节奏,其他需要补充建设资金的续建项目,需要使用建设资金的新开工项目,以及需要使用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根据年内资金逐步筹措到位和项目实际需要统筹调度安排,从切块预留的项目调节资金安排,共33.1亿元,占计划总规模的35.6%。

  2.按项目安排情况划分

  纳入2024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的项目共362个,安排的项目重点领域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城市建设及综合整治和其他共四大板块。具体如下:

  --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主要安排高新园区、北片区配套道路、翰林路、田园路、狮明路等121个市政道路项目,以及楼村水水生态治理修复、公明片区水质及水务设施安全保障、科学城供水保障骨干工程等21个水务项目。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领域,主要安排长圳保障房片区学校扩建、李松蓢第二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荣胜幼儿园等65个教育项目,区人民医院新院、光侨雅苑社康站等17个卫生项目,以及深圳国际美术馆(暂定名)、科学城体育中心等6个文体项目。

  --城市建设和综合整治领域,主要安排各街道森林防火建设工程、马头岭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科学公园等公园及城市综合治理项目50个,城中村供用电安全整治和燃气入户改造项目、光明区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电缆沟建设工程等电力燃气项目45个,松茂御城雅苑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购、星河天地华邸配建人才房回购等社会保障项目8个。

  --其他领域,主要安排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18个党政机关项目,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数治光明CIM平台(一期)、光明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等8个科技创新及信息化领域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效。一是修订完善《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审批管理、项目建设事中和事后监管,维护项目总概算严肃性。二是严把项目“立项关”,将有限的财力优先保障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建设,暂缓实施纯景观提升项目;三是通过定额设计、优化选材及工艺等手段,进一步挤水分,加强项目建设造价控制,确保政府投资效益。

  (二)以计划为抓手统筹调度。一是重点保障续建项目资金,确保一批项目在2024年内顺利收尾投入使用。二是加强项目新开工管理调控,对拟开工项目组织必要性论证后再下达新开工计划和组织实施。三是强化计划统筹管理,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定期调慢补快,将支出进度不理想的闲置资金调整至进度较快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多渠道资金保障。抢抓政策红利窗口,争取合理的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减轻财政短期支出压力,规范使用和管理专项债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争取和用好市重点区域专项补助、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探索区属国企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资金—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争取市场化方式支持我区重点领域开发建设等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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