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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监管中心工作规划

日期:2013年 07月 05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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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近期工作

  (一)综合科

  1、业务学习。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监督管理的决定》、《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监管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2、制度建设。制定综合科内部管理制度,统筹中心各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制成册。做到制度上墙,岗位职责明确。

  3、办文办会。规范中心办文办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综合科文件的拟稿与收发,做好会务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提高行政效率。

  4、后勤保障。落实监管中心后勤保障工作,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完善通讯网络、租赁工作用车,落实员工宿舍,保证中心正常运作。

  (二)法制科

  1、开展国有土地监管业务培训,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中心和管养单位人员的业务水平。

  2、制定科室和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科室工作的正规化水平。

  3、研究起草国有土地“六类”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操作指引,用好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提高国有土地监管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监管一科、二科

  1、开展国有土地监管业务培训,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素质。

  2、制定科室和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科室工作的正规化水平。

  3、摸清新区国有土地的范围面积,做好国有土地移交接管工作,开展接管国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4、检查国有土地看护管养单位的工作,督促管养单位落实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加强管养单位自身建设,提高看护管养水平。

  二、远期规划

  (一)综合科

  1、建立综合科工作例会制度,定为每周一下午,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制定工作周表,推进中心工作运作。

  2、做好中心工作的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跟踪落实。

  3、做好文秘、档案、文件处理、保密印鉴的管理。

  4、做好会务组织、公务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

  5、做好上级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科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规。

  2、对光明新区土地现状进行调查测绘,固定证据,建立管理台帐。

  3、研究制定新区土地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4、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或协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5、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衔接体系,应对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三)监管一科、二科

  1、对土地看护管养单位的工作进行巡查,落实土地看护管养责任,并依据办事处国有土地监管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核拨管养经费。

  2、组织开展全区性和重点土地个案开展清理行动。

  3、在管辖的国有土地树立标识牌、警示牌和界桩,并进行围网、整治和绿化,维护国有土地的环境和卫生。

  4、对办事处国有土地看护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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