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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光明新区贯彻落实廉洁城市建设实施意见

日期:2012年 10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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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深圳建设成廉洁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光明新区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了廉洁新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等领导同志在深圳检查指导建设廉洁城市工作时提出的要求,扩大廉洁新区建设力度和成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廉洁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在指导思想上,必须要坚持党工委领导、干部率先、社会参与、全面建设。2012年光明新区建设“廉洁新区”总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光明新区建设“廉洁新区”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继续深入推进廉洁新区建设,以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向新区五周年献礼。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建设、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道德建设、廉洁文化建设,全面打造廉洁政府、廉洁市场、廉洁社会、廉洁干部、廉洁公民,使光明新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腐败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廉洁程度显著提升,努力形成高效便捷、公平公正、政通人和的廉洁新区框架。

  三、继续完善光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加强新区权力运行机制的研究。结合“大部制”的行政管理模式,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对新区各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特别是“权、钱、人、物”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自下而上的清理规范。通过对权力进行流程分解,并对权力行使的每一个环节进行风险点梳理,设置风险提示,编制新区岗位权力风险排查提醒书,打造具有光明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组织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实际推动“廉洁新区”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建设“廉洁新区”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检查结果。

  3.深化阳光政府绩效政府建设。优化绩效指标体系,突出绩效管理重点,构建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建设绩效评估电子系统,实现新区行政绩效管理工作精细化操作;进一步加大电子监察系统的业务覆盖力度,把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和并联审批等项目纳入新区综合电子监察范围;进一步协调推进政府投资并联审批工作。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4.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明访、情况通报和行政问责制度,认真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等问题。对党风政风进行动态监察,着力解决工作纪律松散、变相公款旅游、打牌变相赌博、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对不良风气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行政问责。抓实行风评议工作。

  5.拓宽社会化监督渠道。在巩固传统的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网络、媒体等群众监督驱动,使腐败行为处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积极探索在《宝安日报》开设廉政专版。探索与新区电视台合办“廉政论坛”、“百姓焦点”等监督类电视节目。试行“党员监督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在机关、社区、企业中聘请普通党员,参与到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来,通过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列席会议等形式,切实贯彻亲民便民为民的思想。

  6.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新区选取一到两个基础较好的社区,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村务公开等方面全面打造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社区。把社区干部培训纳入新区干部培训的范围进行统筹安排。加强党支部纪检委员的配备,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和提醒作用。在社区开展“以案说法”的廉政教育。加强对基层社区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

  7.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的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等各类典型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参与抢建博赔或者充当抢建博赔行为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国有企业中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及诽谤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格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深入研究发案规律。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和治本功能。

  四、持之以恒地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8.强化制度建设、检查和执行。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活动,紧扣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及时查找存在的制度缺陷,强化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继续做好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抓好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工作。

  9.探索制度廉洁性评估。根据市里部署,对新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的研究,减少和防止一些“不合格”制度“出炉”,避免和纠正制度“空转”。

  五、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0.充分运用“廉洁光明”文化创意系列作品深化宣传。加大光明特色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吉祥物等系统设计产品的宣传和使用,营造廉洁氛围,开辟“廉洁新区”宣传舆论阵地。

  11.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式的宣传。加强与媒体沟通,将新区媒体纳入宣教工作责任单位中。在新区电视台和新区网站开办专栏,集中展播新区党员干部创作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建立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展播机制。建立《建设廉洁城市专刊》,在《宝安日报》开设廉政专版。设立相对固定的党风廉政教育展览。

  12.开展“反行贿”主题宣教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在新区广泛开展以反行贿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以“两新”组织为重点,继续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建设。通过媒体宣传、企业宣传、案例宣传等途径和形式,强化市场主体对行贿犯罪危害性和法律后果的认识,减少权力寻租现象,净化市场环境。

  13. 加强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结合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理念,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反行贿、讲诚信”、“从政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四个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出台实施意见,发挥各单位主体作用开展廉政教育。各主管部门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推动廉洁教育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和家庭。

  14.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加大2011年度申报的深圳市廉洁文化示范点的建设。选取不同岗位、不同职业、不同职务,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常规性的正面典型事迹宣传,在新区广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

  15. 深入推进社会道德和诚信建设。在机关事业单位加强从政道德建设,引导公职人员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公共服务行业、企业等领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诚信服务,诚信经营。在全社会开展社会公德建设,倡导公民自觉维护公共利益,遵守社会公德。开展多种道德实践活动,加强道德建设宣传,引导公民增强道德判断力,提升公民的到的荣誉感,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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