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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

日期:2022年 09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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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民政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民政工作,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有效推动“八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我局普法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推进普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各科室(中心)配合协调抓、专门负责人员具体抓的普法机制。

  2.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和听取报告制度。研究制定《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细化普法内容,夯实责任落实。召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法治建设、普法责任制等重要事项。

  3.加大投入保障。每年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八五”普法至今,我局投入普法资金约20余万元,全面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组建专业普法队伍,以每年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对社会组织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发放法律法规3000余册,实现日常监督执法和精准普法的有机结合。

  (二)加强内部学法用法,全面提升民政法治能力

  1.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今年以来,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法累计10余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带头作用。

  2.抓好干部职工普法。组织新入职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坚持每年最少举行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局公务员参考率、优秀率实现“双百”。今年以来,累计办专题法治讲座和行政执法培训10余次,举行法律知识考试2次,普及系统内70人次。

  3.建立日常学法机制。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好记录。党员干部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由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三)织密普法网络,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广泛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多形式、多角度、多频次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有关规定。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依托法律顾问、社工开展法律讲座、“送法上门”等,为社区居民宣传宪法知识。举《民法典》专题讲座,设立法律咨询点、设立民法典宣传橱窗、发放宣传页等。今年以来,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5次,共发放宣传册5000余册,受众人数达5000余人。 

  2.利用重大祭扫节日开展殡葬法规宣传。清明期间,通过在公交站台投放广告、在鹰山园、怀恩园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派发宣传单等形式,提醒和引导广大居民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区的有关规定,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累计派发“文明祭祀、生态殡葬”等殡葬宣传彩页2000余份。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普法宣传。采取开展政策宣讲会、入户走访、派发《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宣讲非法社会组织的性质、行为,号召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截至目前,31个社区均已对完成非法社会组织宣讲工作。同时组织集中排查工作,累计19次,暂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

  4.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普法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客观的解决问题。通过光明融媒、美篇等亲民平台做好“跨省通办”工作的线上宣传,并通过视屏、发放宣传资料等现场宣传,做好“跨省通办”工作政策解读,做到更好、更快捷的为群众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2607对。

  5.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建立光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配备6名儿童督导员、31名儿童主任,专门邀请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业务骨干授课,共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工作专题培训4场。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开展“六一”儿童节困境儿童入户宣讲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为辖区困境儿童家庭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措施。

  6.深入开展慈善法宣传。结合“中华慈善日”、“深圳慈善日”、“深圳慈善月”重要节日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在社区张贴海报、派发资料等方式,增进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了解,营造“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派发《慈善法》、慈善月宣传海报、光明区慈善会宣传折页等资料2000份。

  7.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普法宣传。及时宣传国家、省、市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开展《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政策讲解活动,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到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张贴低保法规政策海报6万份,让广大人民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每年举办流浪乞讨救助宣传月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救助政策,面对乞讨人员正确施救。今年以来各单位累计出动2288人次,在巡查中救助流浪人员15人次。

  8.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重点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工作,与街道、社区等单位联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讲座,结合具体案例教授老年人防骗识骗技巧。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短信等开展防骗识骗技巧宣传。截至目前,转发有关养老诈骗宣传稿件8篇、发布1篇,点击量1749次;开展讲座8场次,共派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折页9700份、海报98张。

  9.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联合光明融媒、市残联官网、《宝安日报》等针对光明区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在第23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以线上教学的形式向残疾人及其家属、残疾人工作者等讲解爱耳护耳健康及相关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积极营造关注听力健康的浓厚氛围。举办无障碍城市建设政策解读线上培训班,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及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推动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社工双百工程,在全区建立6个社工站、31个社工点,组织社工走访每一户困难家庭,向困难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政策,帮助他们申请各种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打造出一支特色的民政社工普法宣传队伍。

  二是新旧宣传融合。充分利用社工、民政服务机构联动资源,组织开展“法治竞赛”“法治有奖答题”等喜闻乐见的活动,使群众易学易懂易接受。在婚姻登记处设置法治文化长廊,并以点带面,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照中心等民政机构设置法治宣传橱窗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扩大法治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将法治文化宣传普及阵地向民政服务机构全面铺开。累计开展讲座10余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

  三是线上线下结合。线上投放普法视频、民政机构LED宣传养老反诈、扫黑除恶等广告、普法知识有奖答题(如全国残疾预防日线上有奖答题);线下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民办非企业等系列活动,不断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系统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和完善我局党组、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加大对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及各项执法培训的投入力度,树立“每周一次小培训,每月一次大培训”的目标,通过集体学习或者自学的方式,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于宪法法律、党章和党规的学习。

  (二)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紧紧围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的总目标,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研究创新普法活动形式、探索切实可行的创新宣传方式,切切实实地提高普法实效。

  (三)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总结“七五”期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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