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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 11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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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扣城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治理能力提升年”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每年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会议安排,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总结会,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建立起领导有力、上下协调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体系。

  (二)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都能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我局全体公务员进行在线普法学习和学法考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达100%。通过不断强化内部学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基石

  我局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恒光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和行政执法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报司法局备案,全面负责我局涉法工作,全年审查行政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324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目前,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城管系统的各个领域,由最初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使法律顾问制度在大范围、深层次发挥作用。

  (四)首创清单化场景式责任制执法模式,优化案件办理程序

  1.自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我局牵头研究清单化场景式责任制综合巡查机制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等事项,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今年2月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名义,正式印发《会商》《协同联动》《线索移送》《培训管理》四项制度,为完善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印发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指引,今年8月10日,我局印发了《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指引(城管类)》,明确“两轻一不”事项清单。我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制定并正式印发《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三个一”执法事项指引》(即编制一套精准的指引、一套精准的案例、一套实用的工具),为街道日常执法提供场景式执法样本和优化办案机制;三是“条块”管理更加均衡。我局牵头推行“场景式”块状执法模式,制定并印发了《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475项场景式综合巡查清单》,科学划分风险等级、风险类别、巡查主体、巡查频次及整治主体等事项,并针对5类不同场景,完善场景细则和执法指引,形成“1+5”的“巡、整、罚、督、联”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四是根据“四定四查”工作要求,梳理各街道执法队工作机制和风险点位,提高风险处置监管能力。同时启动执法巡查监管系统建设,打通治理通、城管通等平台之间的壁垒,将城管通、治理通的巡查案件问题汇总导入到执法巡查整治系统形成“巡纠治”全链条工作模式闭环;五是牵头制定非法消纳建筑垃圾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12类场所执法工作指引,全面加强市容市貌管控水平。今年来,各街道执法队共立案1284宗,罚款总额4999976.36元;同时,我局今年开展了3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摸排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以目标为导向,及时通报并督促各街道执法队整改,紧紧抓住案卷评查这个“牛鼻子”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2.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着力提高行政服务事项即办件率和时限压缩率,提高行政服务效率。18个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中8个事项实施即办,即办件率为61.54%,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时限压减,时限压缩率为85.38%;6个事项已委托街道进行办理审批,我局进行监督指导,实现群众就近办事,就近提交材料,减少跑腿率;7个事项入驻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全流程网办,所有事项均不收费,提高行政办事透明度,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五)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明确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各项培训工作之中,组建了以各街道执法队员为主的普法队伍,参加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以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区;以抓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带动下属管养单位、施工单位学法、守法;以抓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执法、普法。

  2.在日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过程中,重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服务和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和执法的全过程。

  3.通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管理领域的普法宣传。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统一部署,我局成功举办第四届“5·29”深圳爱犬日主题为“科技赋能,宠AI一生”线上宣传活动,通过微信、自媒体等多渠道推送文明养犬知识,让市民指尖上就可树立文明养犬理念。同时在每个街道各开展3场“文明养犬、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邀请宠物医生免费注射芯片、发放遛狗绳和文明养犬、垃圾分类宣传册等物品,向市民普及依法、文明养犬以及垃圾分类知识。成功举行2022年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通过线上方式展现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成效,营造“执法有温度、服务零距离、深圳更美丽”的良好氛围,让市民近距离感受法律实施过程,实现与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稳步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普法工作方面,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普法活动,但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活动效果无法客观评估,后续工作改进缺乏参考。同时由于群众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等,对普法工作者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普法工作效果也更难以有效保障。二是在执法信息化方面,虽然启用了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实施了在线办案,但配套终端还没有普及,尚未实现信息的自动采集存储流转,影响了执法效率。现有的巡查、行政审批系统尚未完成数据交互,平台集成度不高,影响了执法效能。三是专业化指导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区各行业部门及街道均实现了业务培训全覆盖,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轮训、政策解读、实操演练等分门别类分析和实践指导有待加强;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指引虽已经印发,但街道执法队在办案过程中,仍惯性按照一般案件程序处理。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目标和具体部署,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普法宣传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喜闻乐见的内容,深入浅出的解析,提升普法效果。通过在公园张贴法律公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拍摄普法视频等多种形式,将普法工作触角进一步深入不同人群,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同时提升普法效果。通过邀请专门法律人才、宣传人才,在对内对外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普法内容的合法性与可读性、可接受性,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效果。

  在执法培训方面,我局将强化精准指导培训,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以“三个一”指引为抓手,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针对本领域执法痛点难点,聚焦案例实训、业务比拼等方式,强化精准指导培训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案卷评查指导和培训,促进办案人员转变观念,积极向全区推行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机制。三是参照山边林边指引编制城中村、工业园区、主次干道及重要节点、其他等四个巡查整治工作指引,形成“1+5”的巡查、整治、处罚、监督、联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在执法信息化方面,我局将同区财政局、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沟通,完善各街道执法队伍配套终端,打通各系统的技术壁垒和优化简化办案程序,推动案件录入系统简化及系统平台信息互通顺接。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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