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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年 11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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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80余人分场地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现场直播,并通过线上专题学习、线下心得分享、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报告内涵和精神实质。

  三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专题学法20余次,线下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学习5次,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四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建立完善我局法治学习机制,依托部门例会和小组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购买法规规章汇编及相关法律学习教材500余份,供干部职工学习,鼓励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累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和行政执法培训10余次,举行法律知识考试2次,普及系统内70人次。

  (二)优化决策机制,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制定光明区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目录清单,确定《光明区临时救助办法》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常年驻点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合同、处置重大事项等工作先送法律顾问法律审核,推进重大决策合法合规。2022年共审核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230件。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集体议事工作制度,对本部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提交局党组研究后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2022年共计召开党组会议18次,对全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定。

  (三)聚焦公平正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把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共修改调整1个事项,明确本级133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确认14项,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给付26项、公共服务52项)。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按每年抽查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总量的3%的要求。2022年度组织对10家社会组织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如期完成执法证件更换工作。且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考率、优秀率实现“双百”,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不断提升,全年没有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

  (四)深化改革牵引,持续优化法治建设营商环境

  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动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增强民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完善行业协会政策体系。编制《光明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将行业协会监管体制转变为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体系,逐步解放行业协会商会的部分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促进光明区行业协会商会高效、有序、合法的开展工作。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培育扶持。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枢纽作用,先后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收费等专项工作,并编制《光明区确定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推荐目录等手段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以“严监管”“强扶持”的方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加强服务能力。三是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统一登记,各科室(中心)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截至目前,完成10家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及时公告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四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大对社会组织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建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区级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覆盖社会组织300家以上。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扫黑除恶化解社会矛盾,对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管理等进行重点监管,今年以来组织协调开展打击控制操纵流浪乞讨人员黑恶势力专项行动7次,排查出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场所累计20处,共13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8次;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8次,查处非法社会组织0家。二是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光明区民政局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保持畅通。对举报投诉信息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受理、调查与督办处理,确保群众的信访诉求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聚焦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坚持以制度和法律管理社会事务,努力建设廉洁高效民政机关。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把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提高民政工作质量、改进民政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15件,按照“100%落实、100%沟通、100%满意”的办理要求,严格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主动公开民政各类信息。2022年,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161条,其中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多项内容。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共公示行政执法事项1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率100%。三是积极化解多元矛盾纠纷。按照《2022年深圳民政信访工作要点》《2022年光明区信访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2022年以来,共处理信访件4件,部级及以上转办的3件,满意率达100%。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印发《光明区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普法重点任务。结合清明、重阳、残疾人预防等主题日,开展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讲座50余场。二是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定期在开展婚姻家庭讲座,发放婚姻家庭宣传手册,对婚姻家庭中产生的矛盾进行科学分析,提供专业咨询辅导服务,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截至5月底,共开展婚姻家庭进社区咨询辅导、婚前辅导讲座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0余份。开展婚姻纠纷调解,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劝和草率型离婚88对、176人。三是印发《光明区民政局印发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场,累计培训社会组织从业人员300余人。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体现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和不够全面;法治工作人才队伍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少;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行为规范性仍有瑕疵,对执法程序和技巧掌握不够好,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打造一支执法素质过硬的民政法治队伍。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利用政府网站、公示栏、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三)加强普法宣传,持续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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