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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 11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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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科技创新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战略部署。同时,联合光明科学城合成生物科技产业链党委,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科研机构、进科技园区、进科技企业“四进”活动,在科技创新领域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领导班子年度学习任务,并列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并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同时,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带头学法,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全局上下认真履职尽责。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结合区科技创新局实际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民法典、防范职务犯罪、合同(规范性文件)常见问题等专题学习培训。二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保证履职担当尽责,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严格执行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2年,区科技创新局印发了《光明区科技型和成长型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深光府规〔2022〕1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2〕8号)、《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深光科创规〔2022〕1号)、《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深光科创规〔2022〕2号)、《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深光科创规〔2022〕3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均已按要求开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等各项程序;并针对开展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和解读等工作。相关文件印发后严格按程序及时向区司法局备案,并对外公开公示。

       (二)积极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区政府任务部署以及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实际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规范性文件梳理和清理工作。

       (三)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区科技创新局严格执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评估竞争影响。本年度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5次,内容涉及科技型和成长型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等政策文本。

       四、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工作要求。2022年区科技创新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但已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审批报备流程,常态化梳理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全局领导干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意识。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原则。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体现局内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三)维护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及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确保公众充分参与行政决策。

       五、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公开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箱,确保投诉渠道时刻畅通,及时认真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及时办理信访、舆情、民声云系统投诉、建议、咨询等群众诉求。

       六、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推进全局领导干部学法懂法。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牢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二是围绕宪法宣传主题,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持续提升全局干部法律素养。同时,积极配合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等部门,组织辖区企业参加“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法治讲座”等专题活动,切实增强企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三是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全区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实现“3个100%”。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一是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区科技创新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对区科技创新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信访回函等各类涉法事务文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和备案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前,严格按程序开展费用请示、聘用请示、聘用公开、聘用合同签约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区司法局审查备案。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紧密结合“3.8”“4.15”“6.26”“12.4”等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间节点,组织辖区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适时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法治护航 与企同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公益建设”等主题活动,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深入企业、园区,助力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存在问题

      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通过政务网和新媒体等途径进行宣传的频率不够高、法律专业人才培育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区科技创新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完善科技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大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有效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法治对科技创新的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科技创新政策编撰工作,聚焦未来产业发展、科技金融等领域加快出台系列政策,持续构建完善光明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以法治力量护航辖区内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法治对科技创新的监督作用。按要求落实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法律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等工作。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收集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保障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法治对科技创新的宣传作用。加强全局尤其是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全局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引导辖区科研机构、科技服务业企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素质和法治水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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