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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年 11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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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人力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时学时新、常学不怠。通过发放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教材读物100余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学深悟透,通过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法治培训等形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等,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坚持学以致用,更加自觉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

  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导。先后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持续抓好全局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倡导、推动形成学政策、学法规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荣获深圳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团队总成绩第1名,2人入围全市个人前10名。窗口服务效能不断提高,我局驻区服务大厅人员季度考核均获满分。组织实施队伍建设“新羽计划”,锻造依法行政专业化人力资源工作队伍。

  三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学等方式,利用“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尤其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深刻理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涵和实质,结合工作职能,研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等的有效措施,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地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及时维护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执法业务信息,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每个环节均按要求完成录入。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劳动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每季度随机抽取辖区用人单位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6家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2家次。组织开展“安薪光明”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行动”、高温天气劳动权益等专项执法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劳资纠纷源头治理。深入研究一般领域劳动信访问题发生规律,总结调处化解经验,形成《光明区关于加强一般领域劳资纠纷源头治理的若干措施》,明确从源头普法、到企业内部协商、三方协调,到纠纷发生后的依法调解,形成源头治理和末端防控的工作闭环,为解决劳动争议群众诉求服务提供规范指导,推动劳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形成解决劳资领域信访类案件的长效机制。截至11月1日,劳资纠纷共计8492宗,已化解8481宗,化解率为99%,实现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政治事件“零发生”。

  四是开展人力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通过约谈、现场检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行业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辖区人力资源市场专业化、合法化、规范化发展,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领域健康发展环境。

  (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全面系统梳理全局政务服务事项,在删减合并新增的基础上,形成62项流程清单;制定落实《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局长走流程”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群众办事一线,走流程、听诉求、解难题,不断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同时,针对人社服务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各类焦点事项,提高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8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办结效率,办理时间缩减95%,“一窗受理率”“最多跑一次事项”均达100%,人力资源领域政务服务实现更高更快。优化特殊工时办理方式,实行一般程序和告知承诺制自主选择办理,延长制度实行期限,对实行情况良好、没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实行即报即批,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二是推进劳动争议“简易速裁”改革。印发实施《关于推行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的工作意见》和《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工作规则》,探索优化“简易速裁”程序,对争议事实相对简单、法律关系相对明晰的案件实行“简案速办”,办案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深化“裁审衔接”,提升仲裁办案质量。1-9月劳动仲裁案件累计结案率84.83%,居全市第一,连续七年居全市前三。

  三是推进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重点企业、工商业园区劳动调解标准化建设,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设立园区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引导展辰新材料集团等11家重点企业及新就业形态企业、2家物流园区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将调处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

  四是开展“阳光仲裁”系列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劳动仲裁“巡回庭”“直通车”活动,发挥“互联网+仲裁”服务优势,以网络直播方式开展“云观摩”以案释法,让企业代表及劳动者“足不出户”实现“云学习”,获得观摩企业好评,已累计举办活动6场。对劳动争议频发及用工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及时制发仲裁建议书,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并提出改进建议。目前,共发放仲裁建议书64家次。

  五是创新开展“庭审进工地”联合服务活动。针对今年以来建筑领域劳动争议大幅增加的情况,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创新开展劳动仲裁“庭审进工地”联合服务活动。深入项目工地实地调查、现场开庭、当场调解,邀请涉案工地及周边项目工地相关负责人参与观摩,并联合区住房建设局、光明社保分局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释法答疑和检查督改,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部门合力,源头预防建筑领域劳动争议。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有效提升

  一是探索“两法”协作新机制。与区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化解劳资纠纷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市率先建立“检察+行政”协作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直通车”,不断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2022年,共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2份,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从起草到公布均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重点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区司法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依法推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组织答复行政复议2宗,其中1宗已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均维持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决策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局法律顾问依法出具合同类审查意见书115份,具体事项审查法律意见书18份、专业问题咨询300余次,全程参与执法案件评查、行政复议工作、协助开展劳动普法工作,对我局依法行政发挥出重要辅助作用。

  (五)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推进用工“法律体检”服务。加强企业规范用工指引,开展“和谐企业行”用工检查活动,为信泰光学、展辰涂料等30家规上企业上门提供用工“法律体检”服务,向企业进行劳动法律释明和用工风险提示,指导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和薪酬制度,源头防范劳资纠纷。

  二是开展定点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新兴领域平台企业和“暖蜂驿站”群体,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普法宣讲,现场为外卖和快递配送员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发放了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宣传册1000册,普法宣传品500份,并张贴光明区劳动争议诉求反映平台二维码,方便群众咨询劳动法律法规,及时反映并解决诉求。

  三是精心制作普法宣传产品。制作根治欠薪、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高温津贴发放等普法宣传海报,到辖区工业园区张贴劳动普法宣传海报1350张;制作劳动者喜闻乐见的劳动普法动漫视频,分为企业篇、员工篇进行宣传,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守法意识和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人员流动,新进人员对新修订的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不够,存在对个别法条把握不够精准的情况。二是劳动领域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仲裁工作人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专业本领和服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执法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顺畅的行政执法格局,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思想认识。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尊崇法治,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扎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着力优化源头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劳动关系治理综合改革,坚持劳动关系治理法治标准,推进争议纠纷递进式分层过滤化解,实现全年劳资纠纷总量下降。二是着力健全全流程治理机制。完善劳资纠纷“预防-预警-稳控-化解”全流程治理体系,整合信访、调解、监察、仲裁办案流程,形成法治化处置的闭环管理。强化全流程全周期仲裁办案期限管控,完善受理、审批等关键环节办案规则,年度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三是着力构建基层劳动争议大调解网络。搭建“区-园区(行业)”社会化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形成社会调解与行政调解互融共促工作格局。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劳资纠纷调解,壮大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服务能力。四是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开展仲裁“巡回庭”“直通车”活动,完善“仲裁建议书”用工体检制度,充分发挥仲裁“以案释法”积极作用。推动实施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完善“庭审进工地”工作机制,推动源头防范纠纷。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联系指导制度,加强对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日常执法监督和案件实地指导。二是实施业务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疑难问题研讨、典型案例分析研讨等活动,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坚持多维普法,从执法、普法环节发力,创新宣传方式,借助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通过普法座谈、线上宣讲等方式,围绕就业创业、劳动保障、人才服务等人力资源领域的民生热点和群众需求开展普法。二是坚持精准普法深度普法,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不断提升企业和劳动者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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