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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年 11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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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治水大局,扎实推进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任务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依法治水。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1.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现场直播。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党的二十大报告思维导图、制作印发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手账、开展“支部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深圳智慧党建系统提交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大会精神,并通过邀请区分管领导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组织局各部门联系水务工作实际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鼓励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在水务系统营造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2.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学法。加强宪法学习运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邀请法律顾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培训,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关注立法新动态,通过专题讲座、会议培训、网络教学、课外自学等平台和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特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引导学通吃透水行政基本法律法规,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推动工作的本领。

  3.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原原本本学及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不断强化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2022年,全局共有105人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104人答题分数均为80分以上,并获得学习证书。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压实依法治水主体责任

  1.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光明区水务局落实光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要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并将工作任务、责任落到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

  2.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会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自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区水务局以来,我局将行政处罚作为行业监管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力维护水行政秩序。2022年我局继续保持行政处罚强劲攻势,不断攻克水务执法重难点、薄弱区,加强对执法细节、法律法规运用的积极探索,行政处罚涉及领域全面拓宽,处罚力度大幅提升,行业监管逐步实现“全覆盖”,涉水主体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一是从行政处罚涉及领域来看,从初期以排水类行政处罚案件为主,到逐渐“全覆盖”全部领域,涵盖排水、供水水资源、防洪河道、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以及质量安全等所有权责清单领域。汛期针对公明东环大道与别墅路交汇处易涝点“顽固”问题,重点查处典型案例1宗。二是从行政处罚力度来看,2020年处罚金额304万元,同比增长305%;2021年,处罚金额385.68万元,同比增长26.87%;2022年1—11月,处罚金额260.18万元,同比下降17.19%。表明在保持水政执法高压态势下,我区涉水主体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行政处罚有效树立水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形象,震慑效果显著提高。

  (一)优化行政执法手段,助力建设良好营商环境。一是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执法抓手。开展防汛保安、打击私采地下水、建设工地黄泥水整治等4项专项执法行动,向重点在建项目、企业派发汛前预警提醒函约50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联合区住建局在全市率先开展“在建工程用户饮用水管材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186个房建、市政在建工程中的56个政府投资项目和4个社会投资重点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我区饮用水工程成为真正得民心、惠民生的德政工程,为老百姓喝上清洁、卫生、放心的饮用水提供保障。二是以“双随机”检查为监管基础。制定《光明区水务局随机抽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探索水务领域监管对象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模式,根据我局在建项目水土保持责任制落实情况划分的红、黄、绿三级分类管理,分别以12%、8%及3%的比例开展抽查,推动实现科学监管。三是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联合区应急局等部门开展4次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检查对象11家,通过加强跨部门联合检查,降低检查频次,避免“多头执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照《光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实施方案》,邀请监督员参与双随机执法检查2次,检查排水许可对象5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加大水务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监管力度。通过不良行为认定强化水务建设市场秩序监管,规范水务建设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市场氛围。今年以来,出具不良行为认定书7份,同比增加233%。

  (二)全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坚实基础。一是修订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完善《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指引》《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引》《光明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引》,进一步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建立行政调解机制,推动信访维稳矛盾预防调处化解。制定《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全面规范行政调解工作,为依法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夯实基础。通过建立工人诉求服务站、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开展“两制”检查、国满件“一把手”包案及局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性安排,全力争取每一起信访件都让信访人满意。2022年以来妥善办结劳资纠纷国满件40宗,信访人评价满意39宗,正在想方设法引导另1宗信访人“满意”评价,工作成绩得到上级部门认可。三是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程序要求。推动形成全面性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体系,2022年至今,局法律顾问共出具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177份、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意见书32份、不良行为认定法律意见书11份,开展制度文件审核24次,开展培训3次、其他法律咨询18次,全面提升我局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推进第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今年以来共收到盐田区人民法院转来的《应诉通知书》3份,其中当事人申请撤案1宗,我局第一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应诉结果为维持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申请,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五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今年被纳入区重大行政决策,我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完成多轮公众征求意见、部门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本部门法律顾问审查、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切实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目前已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人员素质能力“双提升”。一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基本素养。制定水务执法“双提升”工作计划方案,形成内部长效学习机制。推进执法要点、法律知识理论学习常态化,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7次,就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进行交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二是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围绕水政法律法规、案卷制作学习等开展执法技能培训1次,促进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工作流程和注意要点,防止流程疏漏错误、执法方式方法不适当等问题,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力量1437人次,检查在建项目、经营性排水户等单位近632次,调查处理区环境水务公司上报问题157宗,妥善处理答复群众信访件2宗、市水务局转办件4宗。

  (四)创新普法机制手段,提高普法工作成效。坚持以大水务建设为重点,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全面普及水务法律法规,推进水务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普法责任机制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2022年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宣传机制纳入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形成全局上下合力开展普法宣传局面。二是抓好普法工作落实。注重部门内部法治学习,组织全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借助“防灾减灾日”街头宣传活动等开展专项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开展“送法上门”300余次,派发水政普法折页、民法典宣传折页1500余份,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排水,依法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告诫各单位自觉承担社会水污染防治责任。

  (五)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一是完善综合执法改革制度规范。对照水务下放的15个行政处罚事项,逐一明确违法行为依据、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认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以及注意事项,参照相关范本,结合街道实际要求,编制“一套工作指引、一套典型案例、一套综合管理工具”,切实为街道开展水务执法工作提供全面指导。制定《光明区水务局关于支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全力协助街道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减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担,确保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落实、稳步开展。二是组织执法教学促进提升。为保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规范实施,组织各街道召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线上会议3次,邀请局法律顾问对下放街道事项的法律依据、权责清单、执法指引等进行讲解,同时分别前往玉塘、公明街道开展两次水务领域职权下放培训会,帮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熟悉下放职权相关工作流程。三是拍摄制作执法全过程教学视频。结合水土保持真实案例进行实景模拟,采用真人演绎讲解模式,全面体现水务执法人员从接到线索到执法检查准备、现场取证、案件审查、处罚告知的真实现场情形,进行全过程不打码、不中断的记录,使视频内容更加通俗易懂,发送给街道进行学习。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存在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与探索还不够深入。法治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理论指导不够。 二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水务领域知识相结合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内部制度需继续完善,信息化在执法过程中的运用有待加强。

  主要原因: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强;二是法律专业干部紧缺,法律与水务领域知识相结合的专业培训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一)全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水务工作发展各方面,推动法治建设在水务系统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河湖长制等体制机制保障,完善水务法治体系,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谋划推进水务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需要。

  (二)坚持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制度建设,细化执法人员管理规定,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学习培训,加快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建立长期有效执法监管机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把办案变成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联动,定期进行案卷评查考核,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水行政执法铁军。定期组织开展供排水、水土保持等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继续推动配合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确保“放管服”改革举措在水务领域落地落实。

  (三)加强法律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管理、法律专业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不断充实法律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对现有公务员、职员、专干法律知识专业化培训,加大宪法、水行政专业法、行政法等相应课程培训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四)持续落实执法普法工作职责。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根据水务职能,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普法宣传主题教育,并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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