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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0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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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光明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光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法治光明建设翻开新篇章。一是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3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部署、统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印发《光明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光明建设的若干措施》,以30条创新举措推动法治光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各街道成立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打通基层法治“最后一公里”。三是制定完善法治光明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法治建设考评激励作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督察整改工作,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

  (二)坚持以法治护航定规矩、划界限,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落实《深圳市光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责任,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听证事项2项。二是聘任10位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推动光明区8+5产业集群等政策密集出台,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硬性门槛”。全年共办理合法性审查事务540余件、规范性文件审查事务144件,推动快速出台13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5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三是印发《光明区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开展多元化路径下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研究,发出光明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首份行政复议建议书,公开首批行政复议决定书。全年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4宗,同比增长204%,综合纠错率36.89%;代理区政府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共同被告)案件49宗,胜诉率100%。

  (三)坚持高位推进、区街联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上新台阶。一是区委书记亲自率队调研公明、凤凰街道并2次召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议,部署7大项23小项工作,高位谋划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深入开展。二是实现“五个全市率先”: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及专题会议、会商等的“1+1+6”体系,率先编制以“一套工作指引、一套典型案例、一套综合管理工具”为主要内容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南,率先组建全市首个行政执法讲师团,率先打造“随案生成、一号一案”的智能执法辅助平台,率先成立首个区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三是印发《关于林业管理、非法焚烧和爱国卫生执法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职责分工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林业管理、非法焚烧、爱国卫生、小散工程等事项职责分工,强化区街联动。四是全市率先探索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系统分级部署,建成法治光明执法分平台,并在各街道全面应用,推动执法办案效率平均提高50%以上,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操作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四)坚持服务“三地”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交出新答卷。一是区领导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优化涉企执法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的通知》,以6个方面23项措施完善优化涉企执法体系。全市率先建立涉企执法评价机制,提升辖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满意度。积极做好市委委托民建市委会开展的涉企执法检查专项民主监督,获得民建市委会肯定。二是全市率先组建首支30人组成的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每月开展系列执法监督活动,实现宽领域、深层次的行政执法监督。全年三轮评查共抽检执法案件515宗,其中优秀案件占比达92%。三是实施光明科学城“法治护航·与企同行”计划,聘请企业合规服务团队,重点面向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基础+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共挂点联系企业895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811人次。四是建成“一站式、全科目”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平台,形成调解、诉讼、仲裁三者有机结合的多元化、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模式。

  (五)坚持需求与服务精准对接,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一是印发《“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全面铺开“八五”普法网络,举办4期社区党委班子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轮训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项目获评2022年光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田寮、塘家、下村等3个社区获评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二是通过“1+1+N”服务模式,社区法律顾问化解矛盾纠纷率达87.93%,为社区、股份公司等审查法律文书及法律意见3000余宗。三是建立“智慧法援”系统,实现法律援助全流程规范化、无纸化、信息化管理,协同建立“1+1+6+6+31+N”社区、园区法律援助阵地,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63宗,受援人数达1132人次。四是打造土地整备、企业园区等矛盾纠纷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室23个,开展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成立全区首家商事调解组织,募集法律专家学者等29名专业人员加入商事领域专家库,发展专业商事调解员26名。建立商事调解研究中心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事调解“光明模式”,今年3篇典型案例纳入司法部案例库,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9%。

  (六)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司法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大局展现新作为。一是累计组织对社矫对象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学习63场3996人次、线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29场3386人次,并开展健康测评,掌握并确保社矫对象心理健康。二是指导光明区律工委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及交流活动5场次,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发展扶持政策研究,将“鼓励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措施纳入光明区相关扶持政策。三是推广智慧司法确认,充分发挥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智慧移动业务系统,在全区各级调委会推广使用在线司法确认功能,全年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000余宗,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坚持科技赋能提升法治效能,智慧司法推动法治建设上新台阶。一是部署“全周期”法治光明执法分平台。全市率先开展执法系统分级部署,实现本地化改造,推动办案效率平均提高50%以上,率先形成“随案生成、一案一号、一卷一码、一码缴款、自主查询”的特色光明模式。二是推广“全链条”法律援助和调解平台。打造全市流程最长、功能最全的法律援助和调解系统,实现群众“扫码”申请、机构“一键”审批、后台“实时”反馈的网上办理模式,全年通过系统共受理法律援助959宗。三是打造“全覆盖”多样化智慧普法平台。打通全区38家普法单位层级壁垒,推动普法内容生产与“以案释法”有机结合,系统启动以来共创造普法产品134份。

  二、存在不足

  2022年光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建设亮点举措有待进一步提炼总结。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深化。三是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建设更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区领导宪法法治专题培训班,定期邀请专家教授,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持续开展“大轮训”。二是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和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打通区、街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最后一公里”。三是抓好《光明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光明建设的若干措施》贯彻实施,推动建设全市法治先行示范区。四是加快建设公职律师事务所,完善实施路径,打造公职律师事务所“深圳模式”。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一是强化对涉及经济发展和重点产业法治的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切实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创新“聘前审查+入驻考试”选聘形式,提高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标准。建立法律专家共享库,深入研究产业监管、知识产权等专业化领域,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化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涉企执法工作,发挥法治光明建设考核及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制定光明区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咨询、解决等各项工作机制。

  (三)构筑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模范法治社会。一是打造“法治光明”公众号2.0版本,整合、聚集、输送优质普法产品资源。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创优普法工作模式,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是推动“法治惠‘1+5’计划”,打造“护企”“护才”“护智”“护家”“护苗”服务品牌,组织各级法律服务队伍为企业、科研机构、人才、家庭、未成年等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开展商事调解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商事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发展。四是深化光明科学城“法治护航·与企同行”计划和推行“家庭法律顾问计划”,开展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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