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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 11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新湖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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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新湖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上级具体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辖区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要点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真理穿透力、文化感召力和实践引领力,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组织街道81名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100%,平均分99.6分;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有力推进街道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听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召开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会议,成立新湖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印发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有序推动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要点落地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街道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请示等规范性文件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1000余份,协助处理12宗信访案件并提供法律意见,为重大项目建设、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法律风险。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单位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单位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畅通行政执法投诉和监督渠道,共收到并处理群众行政执法投诉2宗;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邀请8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4次,及时落实监督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自觉接受司法检察监督。街道全年收到检察建议书1份,已认真整改并按时反馈;办理以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4宗,审结22宗,均胜诉。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及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等信息;街道全年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8宗,已办结8宗,均依法依规答复。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印发《新湖街道办事处关于下放475项执法事项承接运作工作方案(试行)》,按照“巡办合一、分工科学、制度完善”的执法事项改革模式,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使下放街道的475项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二是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排专人跟进执法数据报送录入,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案卷评查9次,自行开展案卷评查6次,累计评查、督促整改行政执法案卷58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证换证、申办工作,完成换证46人次,参考20人次,有效充实行政执法力量;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区、街道举办的各类执法人员培训21场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四是科技助力智慧执法。通过“新小湖”智能网格巡检机器人线上巡检,引导责任主体主动整改违规事件680余件,对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再由行政执法队上门处理,有效节约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率。

  (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助力辖区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做好群众诉求服务及信访案件处理。建成“1+3+23”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畅通“书记在线”渠道,实现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创新发展,受理并化解群众诉求1675宗,化解率100%,服务人数13089人次,化解金额1亿3824万元;共依法处理信访案件619宗,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二是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陈老调解工作室”引领作用,各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983宗,成功调解978宗,调解成功率99.6%;在欢乐田园景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切实增强辖区旅游纠纷化解能力。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各项工作,配合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5宗,均按时答复并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推动作用。

  (五)加快推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

  一是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以光明科学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阵地,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3支专职队伍的中坚力量15人,成立“新湖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团”,为群众及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共解答法律咨询496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6宗,为企业和个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913.1万元。二是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标准,实现社区法律顾问由“有形全覆盖”向“有效全覆盖”转变,三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共受理矛盾纠纷320宗,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15宗,为居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13宗,为社区和居民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59份。三是“法治护航”支持企业发展。开展“法治护航·与企同行”行动,组建专业律师团队,为辖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走访企业108家,开展法治体检38次,成功调处企业间纠纷1宗,为企业维权事件提供法律支持21宗;开展法治讲座进企业活动3场次,按企业所需提供专题讲座,对企业实际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与精准指导,助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大力推进普法宣传,筑牢社会法治基石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新湖街道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和各项职能工作中,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人民调解宣传月、《信访工作条例》实施等时间节点联合各普法单位深入学校、景区、工地等地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约120余场,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共发放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宣传材料2万余册,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经个人申请和社区“两委”推选、资格审查、对外公示等程序,组建包括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平安志愿者、“五老”等各类人员的12名“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治理参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夯实依法治理基础,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在新羌社区着力推进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社区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模式,有效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还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高;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还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工作人员法治化素养不够高;法治宣传创新不足,崇尚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接下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街道依法治街委员会统筹作用,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与协同配合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

  (三)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证申办率,充实执法人员队伍;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频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取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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