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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2年 11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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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光明街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光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推动依法治街工作纵深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点任务部署。成立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和依法治街办,完善依法治街组织架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依法治街工作。定期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街道党工委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制定《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光明街道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重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召开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相关学法及考试活动,参考率100%,优秀率100%。组织六个社区“两委”班子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轮训活动,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能力。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由街道执法委员会统一指挥的综合执法工作联动模式,推行“巡办分离”“查办合一”工作机制,推动《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落地,明确了17大类475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业监管职责,并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巡查、监管、执法工作闭环。整合城管、查违、森林防火队伍,将原来由城管、查违等业务线条主导的执法模式,调整为“条块结合、条抓块统”的大执法工作模式,形成“每项执法都有统筹、每个地块都有兜底”的责任闭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行业监管和末端执法职责分工。落实涉企执法评价机制,依职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修订完善“两轻一不”清单,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执法数据管理,做到行政执法数据全面及时、行政执法基础要素实时维护、执法主体信息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维护、职权信息实时动态维护。

  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17场次,配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3次案卷评查工作,第1次案件评查结果为满分。落实整改程序不合法、证据材料不详实等问题,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力量,配备3名在编法制审核人员和1名法律顾问,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使用,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重点事项、政府采购等民商事活动,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截至目前,光明街道常年法律顾问共审核街道各部门报送合同644份,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33份。深化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街道6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社区律师、助理共向服务社区提供服务总数1704次,其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10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18宗,出具法律意见482宗,审查法律文书127份,开展法治宣传392场,举办法治讲座54场,开展企业、居民法律体检112次,其他9宗。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清理,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四统一”管理,及时将街道制定、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向区政府办公室及区司法局报备。

  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制约监督,针对重大项目、事关社会公众的重大事项、发展规划等,严格遵循集体决定制度,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充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召开重大工程类项目专家论证会,形成专家意见,确保重大工程类项目决策合法合规。畅通执法投诉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将行政执法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在光明政府在线官网等平台进行公布,拓宽群众监督方式。截至目前,及时妥善处理电话投诉314宗、12345平台投诉8宗。主动接受区人民检察院对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推动完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2022年我街道收到4份检察建议书,均已按要求落实检察建议并提交报告。

  (三)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截至目前,处理以街道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

  积极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截至目前,街道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与以街道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宗。

  (四)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践行“枫桥经验”,将法院的审执工作与街道的普法宣传相结合,推动“巡回法庭”在光明街道落地生根,打造“500米法律服务圈”。截至目前,光明街道巡回法庭共配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各类案件10次。

  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抓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积极推进非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做到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截至目前,人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752件,调解成功733件,调解成功率达97.4%。截至目前,平安员发现排查矛盾纠纷1110宗,化解率98.5%。

  扎实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完善“1+6+N”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上,率先打造首个具有示范效应的街道级的群众诉求服务大厅。截至目前,光明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共受理化解群众诉求1459宗,化解1404宗,化解率96.23%。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10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57场,派发宣传资料31200余份,参与活动人数15600余人。聘请资深专业律师,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开展普法讲堂,以互动方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整合社工、社区法律顾问、法治护航等资源,采用录制普法小视频、线上直播、线上会议讲座、送法进校园等形式,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智慧普法”“智慧司法”的普及应用。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群众法治观念和循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能力不断提升,绝大多数群众能理性表达诉求,但个别群众因维权未达到个人预期目的,交替运用举报投诉、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方式“制造案件”引起关注、表达不满,“一人多案”时有发生,占用大量有限的行政资源。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及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政府建设中。

  (二)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全面推进依法治街的生动实践中,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普促治、普治并举。以“法律五进”为主要载体,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主要任务,以法治创建为重要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建了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群众参与、学用结合、协同有力、运行有效的“大普法”新格局。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推进街道法律顾问整合行动,切实提高法律顾问履职能力,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加强对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工作。积极配合区、法院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避免出现败诉等情况。

  (四)持续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网格化治理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落实清单化、场景式、责任制的综合巡查及执法办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队伍、网格队伍联合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制工作机构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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