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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3年 02月 22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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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深圳建设”“法治光明建设”目标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专题培训,通过4天集中专题辅导培训,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带头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2年以来共学习10次。三是强化生态系统内部全员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我局参训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让法治思想、法治理论入脑入心入行。

  (二)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务虚工作会议,提前作出部署谋划,并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分工负责,定期调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生态环境综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要求,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将述法内容纳入述职报告,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自评。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光明区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20条举措,从前端审批、后端监管、服务过程全流程助企惠企,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区域环评试点改革,将光明科学城全域和凤凰先进制造业园区104平方公里范围纳入试点范围,通过划框子、定规则、列清单,助力优质项目快速落地。三是持续擦亮“环保顾问”服务品牌,持续推进环保顾问服务,累计无偿助力企业解决环保难题1.8万余个,建设并启用全市首个“环保顾问党群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体验,延伸服务半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各类政策措施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9次、审查各类政策措施文件23份,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驻点法律顾问2名,共同参与局内重大行政决策。2022年以来,累计参与行政决策事项145项,出具法律意见78份,助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利剑六号”执法行动为统领,深入开展排污许可、油品油气、餐饮油烟、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以及噪声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楼村项目地块擅自倾倒不明物质案”“润泽五金偷排含重金属工业废水案”等,累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56宗,查封1宗、扣押1宗,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宗,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宗。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建立健全案件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定期反馈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案卷的规范性。积极配合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案卷季度评查工作,前三季度评查成绩在全市11个参评单位中名列前茅,保持“保二争一”的优异成绩。三是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在全市率先出台“环保主任”制度,建立社区、园区、企业三级“环保主任”体系,建立培训考核机制、环保自治机制。目前,已创建绿色社区5个、绿色园区3个、绿色企业12家,废水减排3万余吨,工业固体废物减排1378吨,节电280余万度;推行污染源差异化和正面清单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推进非现场执法,构建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体系。截至目前,已安装80套重点涉气企业VOCs工况监控、324套小废水在线视频监控、440套在线监测设备和20套工地远程喊停监控等设备。2022年,我局通过一站式执法平台,累计查处非现场执法案件11宗。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普法宣传工作安排表》,以工业园区和重点监管企业为重点,开展精准、多元、“沉浸式”普法。截至目前,围绕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法》《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宣教活动32场,累计覆盖5000余人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落实生态环境疫情防控职责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2022年,组织修编《深圳市光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光明区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建立一处应急物资仓库,采购一批应急物资,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做好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建立“双专班、双责任、双监管、双台账”监管责任体系,压实医疗废物监管责任。2022年,光明区累计产生医疗废物5018吨(日均15.02吨),均100%安全收运处置。应纳入管理的涉疫废水管控单位共有20个,其中发热门诊3个、集中隔离观察点14个、水质净化厂2个、集中接驳点1个,均通过添加含氯消毒剂或采用紫外灯消杀等方式强化医疗废水杀菌消毒工作,均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章立制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多元解决纠纷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制度。我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委员会组织架构,调解事项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等。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针对复议、诉讼案件,及时安排专人对接,梳理案件材料,积极配合复议机关、法院的工作。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提前研判,加强与复议机关、法院的沟通,及时解答生态环境领域专业问题,有效降低行政复议撤销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三是建章立制化解信访矛盾。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生态环境信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光明区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访事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国满件、重复件等专项排查治理,安排领导包案、接访等推动重点案件化解。截至目前,累计办结国满件38宗、重复件45宗,落实领导包案解决问题45宗,开展局领导下访活动37次、接访信访群众活动17次,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

  (八)依法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2年以来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3宗、区政协提案5宗,其中我局主办1宗、会办7宗,均已按要求反馈。二是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2022年共有行政复议2宗、行政诉讼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无行政复议被撤销率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2022年以来,我局共作出行政许可案件532宗、行政处罚决定156宗、行政强制决定2宗,均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面对标对表,逐条梳理研究,让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落地落细落实。

  (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环保顾问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丰富中心功能内涵,通过建立完善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指导辖区现有的环保主任切实履职,成为企业园区的“环保种子”,深化“碳顾问”服务工作,提升环保服务质量,助力园区企业低碳建设。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养。加强理论知识培训及实战演练力度,“以练代训”,重点围绕合法化、规范化、人性化,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网格员现场执法巡查技能,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打造作风过硬、业务技能过关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队伍。

  (三)继续做好“法治深圳建设”“法治光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跟踪,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度,并配合做好相关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对可能存在扣分的事项要提前做好研判,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专此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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