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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02月 27日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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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交通运输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工作,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衔接高效、循环畅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营造人与交通、环境与交通、城市与交通和谐共生的良好发展氛围,为光明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法治交通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领会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光明区交通运输发展。

  (二)建立分级分类学法用法工作机制

  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局领导带头自学《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政府信息公开一本通》等法律书籍,自觉发挥学法榜样力量。局法务主管重点学习《法治的细节》等书籍,为全局法务审核工作夯实专业根基。聘请讲师对执法人员和监管企业开展《国家安全法》《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设施养护病害巡查手册》宣传贯彻培训会,并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交流学习心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安排,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强化普法工作扎实推进用法工作。

  二、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良法善治”

  (一)认真开展制度清理强化工作指引

  一是针对制度前后矛盾、前后不连续、操作性不强、指导性不强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废、改、立制度清单。修订《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印发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严格落实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二)健全“法务主管+法务顾问+法律服务机构”法治队伍网络

  一是完善法务主管和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做到法务主管岗位、责任常态化,聘用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对专业棘手的诉讼法律问题进行有效解答。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民事诉讼案件2宗。二是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学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实施法律法规等内容,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警示教育。着力筑牢基层法治基础,持续提升全局法治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狠抓行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无车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运输品牌活动,开展路政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册2500余份,设置各类展板、标语40处。二是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民法典》有关交通运输的条款与行业管理实际相结合,在光明城站、公明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与公民的权利义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三是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日常安全检查期间,大力向企业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利用公交车、公交站台、工程施工围挡等公共场所,悬挂普法标语、张贴普法海报、播放普法视频,不断提升行业普法工作水平和实效,提高全社会对法治交通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 

  三、规范行政主体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做好合同审查管理。全面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不断规范完善内部审查程序,针对涉法事项及合同协议,刚性纳入事前合法性审查范围。聘请年度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最大化发挥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强化法律审查责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考试活动,学习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均达100%,进一步夯实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基本功,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抽查制度。严格按照检查要求规范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做到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检查程序合法合规,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检查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行业整治重点,组织开展旅客运输市场、货运、路政、机动车维修等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案件执行率。重点强化泥头车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协调住建、城管、街道、交警等成员单位围绕安全准入及“两点一线”合理安排执法人员,派出检查人员261人次,检查复查泥头车企业87家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整改隐患问题155处,切实落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雷霆”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黑大巴、网约车、蓝牌车、非法营运行为,全年查处各类运政违法案件887宗。四是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执法和乱罚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动了问题彻底整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期盼还存在差距。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法治交通领域的“排头兵”。

  (一)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行业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流程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感和获得感。二是以公平公正公开为遵循,推进智慧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充分发挥信用在行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全行业营造合法经营的良好风气。

  (二)持续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科学监管力度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督促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二是加快升级光明区泥头车行业监管技术,推进光明区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三是加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加大查处违法占用挖掘道路、非法营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力度,培育规范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

  (三)积极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

  一是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规章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有效实施。三是利用公交车、公交站台、长途客运站、交通工程施工围挡等开展公益普法宣传,营造尚法学法、依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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