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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11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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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和光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指导下,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行政机关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机制。一是开展二十大报告系列主题教育。向每位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发放二十大报告学习资料,供全体党员团员干部群众系统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广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违建减存量、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卫片执法、国土看护等中心工作,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铸牢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响应“局长讲法”系列活动,主动参与、带头讲法,积极营造全局上下学习、遵守、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主持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议、规划土地监察工作会议及普法宣传讲座,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带头参与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法治教育网等线上法制培训,带领全体执法人员在本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中取得参考率100%、优秀率100%的优异成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开庭审理的诉讼案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率100%。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全面推进区街联动开展强制执行工作。为破解规划土地监察领域强制执行难题,年初组织各街道召开2023年度规划土地监察工作会议,听取各街道查违工作情况,讨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规划土地监察强制执行工作思路。3月制定并印发《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强制执行程序指引》,细化强制执行程序、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区街联动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机制,保障查违执法工作协同顺畅推进。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2023年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根据职能和实际工作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同步对“两库一清单”实行动态更新。2023年5月10日会同玉塘街道办事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2023年7月5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严格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对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后适用、失效废止的意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健全落实局内各项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组织修订《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支出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合同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内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依照法定程序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已依法备案法律顾问聘用合同。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处理合同审查、文件审查、法律咨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普法宣传、复议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预防法律风险。

  2023年,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按照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指导各街道办查处辖区内规划土地违法行为。对于信访件,严格按照信访处理规范程序进行办理,做到应录尽录,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有效办理信访和投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水平。本年度累计下发执法指导性通知共计9份,从执法程序、典型案例、违法行为性质认定等方面,为各街道办查违执法提供指导性意见。推荐并入选行政执法讲师团讲师3名,组织行政执法培训5场,积极组织各街道办执法人员、案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深圳市规土监察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提示各街道办强化执法过程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三是加强具体个案审核把关。审查行政执法案卷58宗并反馈书面意见,跟进重点难点案件办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组织各街道办参加市、区查违案卷评查工作共4轮。

  (七)积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完善查违领域强制执行体制机制。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处罚权与强制执行权分离,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领域强制执行政策体系尚属空白的情况下,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积极走访他区调研学习并与各街道共同研讨,在全市率先制定区级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强制执行程序指引,细化强制执行程序、明确职责分工,理顺查违领域强制执行体制机制,确保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按照指引落实区局合法审查、作出决定,与街道共同实施的协同工作机制,顺利开展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以工作实绩实效助力光明建设空间拓展。二是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以既往败诉案件为典型,组织各办事处执法队召开执法培训会,通过“以案释法”详细讲解查违执法全流程办理要点。

  (八)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023年,围绕民法典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结合查违领域职责,重点就民法典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居住权等条文规定进行学习,提高了党组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体干部、工作人员参与“民法典进机关”专题培训会,由法律顾问讲解民法典的起源、制定、发展等知识,提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民法典的整体认识与理解,加强行政责任意识。组织“民法典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基层群众大力宣传民法典,提高周边居民的学法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举办5场查违执法培训会,3轮案卷评查及2场案卷评查培训会,深入反复学习查违业务领域法规、规范性文件,确保区街两级规划土地监察执法人员弄懂学深悟透,脚踏实地落实。

  (九)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管理的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研究制定《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三防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防汛应急预案》和《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防台风应急预案》,全面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严格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于2023年9月18日成立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调解事项目录清单》,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处置民生诉求,全力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共收到各类诉求和线索150件,目前已办结129件。根据市民反映线索转办56宗涉嫌规划土地违法线索,各街道核查反馈处置情况46宗。

  (十一)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2023年共收到2宗行政复议案件,均已按时提交答复材料,2宗案件均已审结。二是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2023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宗,其中今年立案案件5宗,2022年转接案件3宗。均按时提交答辩资料,按要求备案诉讼文书。其中,6宗案件已审结,法院均判决维持被诉行政行为或裁定驳回起诉。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本年度2宗开庭审理案件单位负责人均出庭应诉。注重实质性化解争议矛盾,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1宗案件当事人主动撤诉。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邀请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本领域行政检查、实地督导、执法培训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四是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要求。通过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突出重点开展案卷评查、加强实地督促检查等方式自查自纠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按时提交自查报告。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区街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由于强制拆除工作需要研判多方风险,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处罚环节与执行环节的衔接不充分、区街联动制度不完善、行政执法风险研判机制不健全,导致查违体制机制难以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滋生执法人员畏难情绪和推诿心理,影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对执法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基层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执法宣讲等业务和执法能力培训力度仍需继续加强,指导方式尚有丰富空间,部分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问题反映出个别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与业务能力不强,法治观念不够到位,对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及执法文书规范化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影响执法质量。

  三是“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创新不足。学法普法的形式较为局限,没有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对普法工作与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的特色宣传模式探索不足,缺乏对耕地保护等土地执法领域重点内容的大力宣传,宣传手段及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三、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专题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协同联动机制

  一是进一步理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职责。研究细化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各环节的要求,加强与市局、兄弟区局的联系,跟进强制执行体制机制问题研究进展,重点关注对《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修订工作,确保查违执法行政处罚权与强制执行权依法有序衔接通畅。二是继续指导监督各街道依法开展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活动。继续通过案卷审查、评查、执法培训等方式加强查违系统协同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特此报告。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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