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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11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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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城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标准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要求,深入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向纵深发展,助力构建法治光明建设“1+2+3+4”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深圳市光明区全面依法治区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每年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城管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会议安排,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汇报会,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建立起领导有力、上下协调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体系。

  (二)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都能带领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我局全体公务员进行在线普法学习和学法考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达100%;二是依托“城管大讲堂”,组织举办一期“弘扬法治文化,打造法治化城市管理高地”为主题的领导干部宪法法治专题培训班,以及两期局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通过不断强化内部学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基石。

  我局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步隆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和行政执法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报司法局备案,全面负责我局涉法工作,全年审查行政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65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目前,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城管系统的各个领域,由最初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使法律顾问制度在大范围、深层次发挥作用。

  (四)打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系统整合现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体系和“三个一套”执法指南等成果,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三个一”执法事项指引2.0版》,为街道日常执法提供场景式执法样本和优化办案机制。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春季“大练兵”活动,针对占用城市绿地执法、不文明养犬执法、超门线经营执法三种场景,开展“场景式”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所有执法人员熟练使用法治光明执法分平台,实现执法案件100%纳入系统监管,推进案件办理“应简尽简”,今年截至目前,各街道执法队共立案3227宗,罚款总额330.53万元。各街道共办理简易案件2256宗,其中应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2273宗,简易案件率为99.25%。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36场,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观摩执法,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改进,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摸排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存在问题,以目标为导向,及时通报并督促各街道执法队整改,紧紧抓住案卷评查这个“牛鼻子”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五)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明确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各项培训工作之中,组建了以各街道执法队员为主的普法队伍,参加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以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区;以抓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带动下属管养单位、施工单位学法、守法;以抓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执法、普法。

  2.在日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过程中,重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服务和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和执法的全过程。

  3.通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管理领域的普法宣传。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统一部署,一是成功举办第五届“5·29”深圳爱犬日活动,围绕“文明芯管理,爱犬圳有家”主题,通过微信、自媒体等多渠道推送文明养犬知识,进一步引导居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开展36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整体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人居环境;二是积极配合市局部署,8月25日在虹桥公园分会场举办“准确贯彻新《条例》,市容环境更美丽”专项普法活动,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进公园、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普法宣传,为新《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4.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街区建设,拟在科农路、科裕路片区打造集法治文化和寓教于乐为一体的法治文化一条街,建设法治文化主题街区,通过场景化、情景化设计,将法治理念融入街区及公园景观,建设展示光明区法治文化的窗口,成为光明区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名片。目前该项目已批复概算。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光明考核中存在的主要扣分点是未按《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南编制工作方案》规定时限编制指南,我局在2023年工作中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时限稳步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普法工作方面,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普法活动,但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活动效果无法客观评估,后续工作改进缺乏参考。同时由于群众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等,对普法工作者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普法工作效果也更难以有效保障。二是在执法信息化方面,虽然启用了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实施了在线办案,但配套终端还没有普及,尚未实现信息的自动采集存储流转,影响了执法效率。现有的巡查、行政审批系统尚未完成数据交互,平台集成度不高,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目标和具体部署,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专题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执法专题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讲师团培训,加强案卷评查指导和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将普法工作触角进一步深入不同人群,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同时提升普法效果。二是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我局将同区财政局、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沟通,完善各街道执法队伍配套终端,打通各系统的技术壁垒和优化简化办案程序,推动案件录入系统简化及系统平台信息互通顺接。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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