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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12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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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水务工作相融合,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任务,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印发《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主题党课,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联系水务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鼓励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在水务系统营造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二)部署推进水务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依法治水。主持召开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编制印发《光明区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光明建设“1+2+3+4”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配套子方案〉的工作计划》《光明区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点领域若干突出问题整改推动法治光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计划》,细化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部署推动落实。

  (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3年以来,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专题培训、学法讲座、网络教学、课外自学等方式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政策文件深入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学懂弄通水行政基本法律法规,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推动工作的本领。2023年度学法考试,我局37名在编干部全员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全额优秀等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优化行政执法手段,助力建设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建立“双随机”监管机制。制定双随机年度抽查方案及检查计划,确保随机抽查公正、公平、透明,并实行水务监管对象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模式。根据我局在建项目水土保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信用等级划分,分别以红牌50%、黄牌5%的比例开展抽查,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光明区联合执法(巡查)平台”推行联合执法,落实“综合查一次”,减少多头、重复执法。二是组织协调涉水安全联合执法。首次联合光明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制定印发《光明区2023年度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水务主管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水安全。三是推动供排水管理“向前一步”。编制《光明区供排水“向前一步”工作方案》,联合区住建等部门全面推行供排水设施建设标准告知承诺制,全面强化建设全流程质量监管。建立“供排水检查+质量监督+执法保障”的工作机制,开展房建类项目专项执法检查,先一步发现房地产领域存在的供排水问题和隐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办好民生饮水、用水大事,保障我区房地产领域供水和用水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托水务“巡查、整治、执法”三张网,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打击私采地下水专项检查活动9次、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洗砂洗泥专项检查活动10次、汛前排水专项执法检查33次,面源污染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三产企业133家,水务工程质量安全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水利行业企业(项目)8个。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力量1888人次,检查在建项目、经营性排水户等单位近635次,调查处理区环境水务公司上报问题207宗,妥善处理答复群众信访件6宗、市水务局转办件8宗;共立案查处水务违法案件28宗,行政处罚数额共计125.5万元,实现从以排水类行政处罚案件为主逐渐涵盖排水、供水水资源、防洪河道、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以及质量安全等所有权责清单领域。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指引》《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引》《光明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法制审核全覆盖。每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对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复盘,将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到行政执法每一步。二是推进第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今年以来共收到盐田区人民法院转来的《应诉通知书》3份,其中当事人申请撤案1宗,我局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应诉结果为维持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申请,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核。2023年,局法律顾问共出具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129份、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意见书41份、不良行为认定法律意见书29份,开展制度文件审核20次,开展培训7次、其他法律咨询56次,发挥法治工作专业支撑和法律监督作用,推动形成全面性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体系。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借助执法监督力量促进执法规范化,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每月安排1期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每期邀请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以行政执法“现场观摩、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形成全方位、多层级、互动式监督格局。

  (三)加强执法培训指导,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定期开展执法要点、法律知识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活动,就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进行交流,形成内部长效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案卷评查专题培训会1次,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能力。二是加强对街道水行政执法指导,提升行政执法运行效率。组织对前期制定的“三个一套”水务执法指南实践情况回头看,根据反馈情况组织有关专业力量开展培训。今年组织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线上会议3次,邀请局法律顾问对下放街道事项的法律依据、权责清单、执法指引等进行讲解,帮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熟悉下放职权相关工作流程。拍摄水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教学演示视频,通过送教上门等措施,全力协助街道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多种普法机制手段并行,提高普法工作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普及水务法律法规,推进水务法治建设。一是常规普法。制定年度普法方案,形成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局内各业务科室综合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组织开展《黄河保护法》网络答题活动1次,参与人数77人;开展“边执法边普法”,在日常执法检查行动中主动普法、“送法上门”共计150余次,借助“中国水周”“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日载体开展定点普法3次,派发水政普法折页、民法典宣传折页1741份,普及人数1090余人,坚持将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排水,自觉承担社会水污染防治责任。二是创新普法。我局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区采取直播、录播方式开展执法活动,联合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及融媒体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等涉水领域现场执法进行全过程展示,线上线下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执法过程信息化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宣传仍然依赖传统方式,缺乏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探索新方法、新举措。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政策,谋划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在水务系统走深走实。

  (二)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学习培训,建立内部长效学习培训机制,通过定期督查、考核比武、案例分析多管齐下,保证执法学习与执法办案同频共振,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供排水、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继续配合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确保“放管服”改革举措在水务领域落地落实。

  (三)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加大高素质法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现有公务员、职员、专干法律知识专业化培训,加大宪法、行政法、水行政专业法等相应课程培训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四)持续落实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水务职能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普法宣传主题教育,并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提升水务普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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