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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年 12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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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

  一是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党组会、党员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议等多种会议方式,共学习10场次,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将理论学习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于2月、9月、10月通过组织召开支委会、读书班、党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建设内容,并在分管领导周例会上深入开展学习,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于9月22日主持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对我局法治工作进行部署,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局工作进展,与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联系互动合计6次,在国民经济计划、政府投资计划以及市政府支持光明科学城建设等工作落实上,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具体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完善局内制度体系。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要求,针对局内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请休假制度、信息系统管理、提升办文流传效率等工作,带头完善制度,确保制度规范化运行。四是重构投资评价体系。带头梳理完善项目评审审批的各项要素,系统总结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审批的各项要素,总结提炼出“六边形”3+6+N评价体系作为评审指导,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环节提质增效。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光明建设部署要求。按照法治光明建设“1+2+3+4”高质量发展分工任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人防设施检查行动,截至11月1日,未发现违法行为,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履职的透明度。

  (二)推动科学城条例施行应用。一是配合区委政策研究室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2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在6月1日起施行,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形成科学城条例工作进展分工方案,细化工作要点,推动形成优惠政策延伸覆盖、重大设施共建共享、机构平台项目联动、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设施联动发展等举措,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将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内部合法性审查作用,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二是严格执行《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网站信息发布公开层层审核把关,防范次生舆情等信息风险产生。同时建立统一、高效的民意速办工作办理方案,高度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攻坚涉轨道、电力等民生重要问题,让解决诉求问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标准化。针对辖区内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迅速的情况,我局牵头起草《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完成征求各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法制机构审查等程序,计划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四是印发实施《光明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清单》,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要素保障服务水平等九个重点领域提出53项改革任务,其中提出打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开展商事调解标准化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等任务,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培养法治自觉自律。加强与人大联系。在人大指导下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建立起与人大对接联系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先后参加12次人大调研视察活动,在国民经济计划、政府投资计划以及市政府支持光明科学城建设等工作落实上,展现光明科学城科学影响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每月对辖区内人防企业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及时化解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按每周一次的频次对辖区内充电设施、天然气长输管道开展检查。截至11月1日,共检查充电站31处,天然气长输管道22处,全力消除当下城区存在的管道安全隐患。严格遵照审批流程办理业务。按照国家、省、市、区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计批复项目207个,其中批复项目立项94个、可行性研究项目共26个、项目初步设计概算87个。深化落实行政许可“网上办”,截至11月1日,共接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47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12个(含变更)。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网站信息发布公开层层审核把关,每季度将新立项项目在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官网上予以公示。2023年以来,前三批已公示立项项目合计88个。同时我局协助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612宗,涉案标的认定金额1514.36万余元。

  (五)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常态化建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2023年度法律学习课程并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我局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网上培训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水平。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印发实施《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动,围绕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营商环境创新型举措、营商环境改革典型案例开展全区大规模宣传,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改革在企业和群众中的显示度、知晓率、影响力。落实法治光明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共开展充电站现场宣讲29次、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宣讲25次、电力设施宣讲8次及组织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的执行需进一步加强。《条例》已明确市级各部门承担光明科学城建设统筹推进建设责任,市、区协调联动发展方案需进一步深化细化。二是我局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局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检查、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执法检查等方面有较多的执法需求,现有的执法人员力量尚需补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等工作会议精神,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助力我区在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征程中走在前列。

  (一)加快推动《条例》落地施行。按照《条例》指引,我局需承担起光明科学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营造优质人才服务和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强化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积极推动市发展改革委在光明科学城布局首个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生物制造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市科技创新委向光明科学城倾斜布局中国计算工程研究院等大院大所,推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将光明科学城科学装置集聚区范围内的科研用地视为新型工业用地,推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在光明科学城开展专利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推荐。全面分析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产业链条、技术路线、龙头企业等情况,研究提出产业发展策略和重点工作任务,编制光明区行动计划,重点瞄准招商引资,梳理补充政策短板,引强扶强,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二)持续壮大法治力量。一是狠抓法治学习,通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组织多种形式学法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方面的“领头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持证考试,加强我局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三)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一是按照光明区委编制的能源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常态化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检查,查处管道安全危害违法行为,消除城区存在的管道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深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知要求,按需开展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立行立改,及时化解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按照《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做好社会投资核准备案工作。四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从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政府投资各个环节,依法履行投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常态化审批区政府投资项目,制定区政府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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