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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2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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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光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斗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铸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实现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邀请著名法学家强世功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授课,邀请市委党校政法教研室教授于群在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授课,开展“局长讲法”活动。累计培训领导干部2285人次,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99.94%。二是聚焦顶层设计赋能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内首部科学城专项法规正式实施。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以及区委“1+2+3+4”工作体系,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聚焦“科学、产业、城市、民生”四个方面,打造法治光明建设“1+2+3+4”高质量发展体系,以98条具体措施和28项重点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抓好诉源治理。紧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打造全周期培训体系,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争议源头预警防控机制。四是聚焦“双招双引”发挥法治服务特色优势。制定《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打造以法务大厦为核心的法律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以“一心两园三街”为核心的光明法治街区。

  (二)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全链条穿透式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水平

  一是率先成立公职律师事务所。出台“一方案两办法”,建立政府法律事务集中办理机制,招聘首批非行政编制公职律师及助理,打造公职律师事务所“光明模式”。二是率先打造行政决策风险全链条防控体系。全市率先打造区级合法性审查全链条体系,出台《深圳市光明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办理合法性审查事务473件。严格落实双目录管理等制度,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份。三是率先打造行政复议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系。出台《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全链条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主体责任、统筹调度、法制支撑、诉源治理等建立12项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调解复议案件69宗,调解率达51.11%,创历年新高。化解行政争议历史积案,1宗复议案例获评深圳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四是深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始终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办理人大建议120件、政协提案119件。出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同比增长近2倍。制定《光明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到场处置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坚持保障服务中心大局,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高地。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光明科学城巡回审判点正式揭牌,敲响开庭“第一槌”。深化知识产权“检学研”融合,聘请6名知名政法院校专家为“外脑”,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两法衔接”机制。二是深化打造光明科学城特色企业合规品牌。成立全市首家民营企业合规服务中心,开展进企合规宣讲。探索打造光明科学城企业合规试点示范园区,试点首席合规官制度和信用合规建设。三是深化打造“法治光明·普法”系列品牌。打造“光明科学城法治大讲堂”,邀请知名法学教授授课。应急教育基地入选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举办首个行政区成立五周年“法治建设成果展”,累计受众超万人次。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多场直播,单场收看人数峰值约3.26万人次,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100%。四是深化打造光明科学城涉企法律服务。组织编制《中小微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梳理100个法律风险点。举办政策宣讲会、产业论坛等超百场活动,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吸引落地科技企业超百家。

  (四)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创新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版。聚焦小散工程、未批先建、养犬管理等六大执法领域,着力构建“一街道一品牌”特色亮点。全面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质效,依法推进适用简易程序办案,在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取得满分成绩。二是创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率先建立无证行医联合执法机制。连续五年获得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第一名。聚焦垃圾分类等领域首开直播执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等全方位监督。三是创新推进智慧执法多元模式。全省首推安全生产远程视频执法试点,打造“1+6”指挥调度平台和“2+1+2+1”工作模式,通过远程视频执法检查企业。推广法治光明执法分平台,实现执法案件100%纳入监管。四是创新推进“执法+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梳理涉企执法事项及进企服务事项,完善减免责清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

  (五)坚持基层治理法治化,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一是全国率先打造一网统管基层治理新模式擦亮“金字招牌”。聚焦“社区大网格+红色小分格”模式,获评全国“2023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并网入格”,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配备到全区264个红色小分格。二是全国率先试点商事调解标准化迈出坚实步伐。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获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司法部标准化试点项目,建立集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研究中心等“多位一体”实体平台,建成3家商事调解中心。三是全国率先试点信访工作法治化再创光明新品牌。依托群众诉求服务平台,服务群众113万人次,化解率99.60%,成功入选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区,成为全国14个首批试点县(区)之一(全市唯一)。四是更迭升级“大调解”工作格局。印发《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的若干措施》,聚焦10个重点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形成大调解格局。

  二、存在不足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主动性还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指标内容学习得还不够深入,对如何抓好本单位贯彻落实法治工作思路还不够清晰。二是法治素养还不够高。个别单位还不够重视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导致个别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理解还不透彻、不全面,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法律服务业发展还存在差距。光明区现有律师事务所整体规模小,普遍缺乏金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领域高端法律专业人才,未形成全链条、集聚性业态。

  三、下一步计划

  2024年,光明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助力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一)加强统筹调度体系建设这一核心,推进形成依法行政“一盘棋”新格局

  一是建立统筹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建立专项督导、提醒通报等机制。二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快速响应、主动协同联动。三是建立高效落实机制。各单位“一把手”主动带头讲法普法、带头依法应诉、带头依法行政、带头依法解决问题、带头化解矛盾。

  (二)落实重点领域综合治理这一根本,全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治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业务源头治理+法律源头治理”机制。二是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综合治理。紧盯突出问题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整体重塑、系统提升。三是推动依法行政全链条管理。打造“法制审查+行政复议诉讼”全链条管理体系。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全链条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突出重点工作引领示范这一关键,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配套措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建设。深化法律服务业“双招双引”,打造以法务大厦为核心的法律服务业集聚区。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探索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园区。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提升智慧执法效能。二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构建“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五大体系。三是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创新建设。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出台商事调解工作规范。推进“枫桥式警务室”光明模式。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新格局。一体化协同推进全国首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高效运作。四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化“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做强光明科学城法治大讲堂。建成光明法治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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