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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2月 27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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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中心法制化建设水平。

  一、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任务,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充分调动单位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招商引资工作。2023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5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34次,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重大项目落地等重点事项72项,有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内控制度,规范外出招商及投资推广活动流程,加强对公务活动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牵头制定《光明区关于支持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修订《光明区新引进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分配标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以法治思维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定《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试行)》等4个党务工作制度、《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试行)》等16个业务工作制度,促进中心内部业务工作规范化。完善法制审查机制,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工作,举办法律培训,进一步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顾问单位受委托出具法律意见78份,修订各类合同及模版92份。

  (三)以依法履职提高招商效能

  一是联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严格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9〕4号)及《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7 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征求各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司法部门意见、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备案及公示等流程,完成7宗产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涵盖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等先进制造业产业,土地面积共计超22万平方米,为光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二是全面开展产业监管协议履约核查工作。全面摸排全区产业用地建设进度、产出效率、经济贡献、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掌握用地主体经营和发展情况,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履约情况做出评价。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托人大政协民主监督的方法方式,用好人大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统筹推进全区大招商工作格局。2023年,我中心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6件,均已全部办结。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学习宣传还不够到位,法治文化学习形式、措施、方法相对比较单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掌握还不够深入,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开展业务的主动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政治担当,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规范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标准化”招商引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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