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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日期:2015年 11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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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抓好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现将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依法行政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建章立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建我局法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和小组成员会议,部署年度及各阶段的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我局制度汇编,狠抓各业务队伍及办事处对口业务队伍的监管和管理,通过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全面抓好绩效考核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内部督察着手,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二)加强过错责任追究,保障规范化执法。建立督查制度,对执法队伍的执法情况、队伍管理情况、群众投诉办理情况、现场违法行为的发现情况等进行明察暗访,采取绩效考核、督察通报、书面督办、电话督办、现场制止等处理形式,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化执法。

  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开展完成情况

  (一)制度建设。

  全面梳理行政权责清单,并及时在新区政务网上公开。全面梳理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并制作完成了城管局制度汇编。按照新区综合办关于做好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今年报送了《光明新区关于清理违法养殖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经过了新区法制部门审核和备案,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等。

  (二)行政决策。

  为了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决策规则,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涉及法律问题的,由局外聘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新区管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经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送新区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依法接受监督。

  加强依法行政,自觉、依法接受监督,今年来我局有1起行政诉讼案件,经宝安人民法院判决,我局胜诉;今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四)依法行政保障。

  建立《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集中培训。聘用法律顾问,并与律所签订聘用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对我局涉法事务给予了意见指导。

  (五)普法工作。

  按照新区依法治区办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工作。6月25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光明新区文体中心参加新区组织的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森林防火普法工作。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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