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进一步提升家庭成员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光明区最美家庭和关爱家庭示范单位评选条件,经基层评选推荐,区妇联审核等程序,现对拟表彰的6户最美家庭、16户文明家庭、9户绿色家庭,5家关爱家庭示范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8日。对候选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间将意见提交至区妇联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座1406,联系电话:0755-88211716)。
附件:2023年光明区最美家庭和关爱家庭示范单位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