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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关于《光明区平安员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年 02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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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制定的《光明区平安员奖励办法(试行)》三年有效期已满,为持续激发平安员排查隐患、化解矛盾的积极性,促进光明区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局会同区委政法委牵头修订了《光明区平安员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12日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16日)。我局共收到公众意见1条,现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光明区信访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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