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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认定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通告

日期:2022年 05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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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及行动方案(2020-2025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深圳市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光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光明区中小幼生态文明教育高质量高颜值发展,为全面开展中小幼生态文明教育提供良好的校外活动场所,现面向全区开展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

  请各单位根据“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见附件1)进行申报。

  二、评审和认定程序

  (一)专家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为2022年5月下旬。区教科院将邀请生态文明教育专家、高校学者、一线优秀教师等担任评委,主要对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幼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成果成效(占50%)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科学性与预期成果成效(占50%)进行评审。

  (二)公示。本次评审择优评出5个单位作为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结果将于5月下旬(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6月上旬正式公布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管理,区教育局委托区教科院对实践基地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报告,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二)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在设计活动项目时,要注重提高中小幼学生的生态文明实践能力,着重培育中小幼学生的生态文明素养。

  附件:1.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

  2.光明区中小幼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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