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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260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19年 07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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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堂等5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自主,开展城市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第2、3点,“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外包服务权限下放到社区,由社区统一进行外包服务”及“下沉监管力量,构建社区管理体系”等问题。

  第一,我区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双下沉”和执法勤务模式建立市容动态巡查管控机制。目前,各辖区市容巡查、整治工作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政法办组织的网格化巡查人员,二是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的市容秩序辅助人员组成的市容巡查员,将队伍统一收由办事处管理,然后由办事处统一将执法力量全部下沉到社区,并在各个社区设立社区执法分队,采取执法队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的工作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实行分队长包干负责制,实现市容巡查、执法、处罚(拆除、没收)社区范围内一站式解决,提高执法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实现对市容秩序动态管控。落实市容巡查勤务模式,开展全天候、无死角不间断巡查,实现辖区巡查全覆盖和实时动态监管。

  第三,积极推动外包服务招标权限下放至社区。根据各街道的反馈意见,一方面由于市里推行的大标段模式,若将外包服务下放至社区将与市里提倡的大标段管理模式不符,另一方面由于社区的分散性,若由各社区进行独立的招标活动,将导致企业无法集中进行投标,不利于外包服务管理的统一、高效。虽然各街道反映将外包服务下放将是对其管理的一大挑战,但我区各单位仍会同各街道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先选取一些街道进行试点以确定具体的管理方法,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方面更先进的管理模式。

  第四,财政经费下放仍需研究后实施。根据财政部门的反馈意见,我区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区财政部门无法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社区实有账户,相关预算资金安排至各街道办,由各街道办按规定管理使用。此项提案需与财政部门进一步协调后研究解决办法。

  联系人:李静

  电  话:88211883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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