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答复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6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1年 09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曹永青(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明区现辖光明、公明、新湖、凤凰、玉塘、马田六个街道,共有社区股份公司56家,其中社区级股份公司28家,居民小组股份公司28家。截至2020年底,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共有股东约4.22万人,资产总额约144.6亿元,净资产总额约80.8亿元,物业面积约659.4万平方米;2020年累计总收入约16.83亿元,2020年人均有效分配约1.89万元,与“十二五”末期(0.6万元)相比,人均有效分配增长了2.15倍。

  二、办理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区主要领导曾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把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今年1月份,光明区“党代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明确要求,要“将全区集体经济工作充分融入到打造高质量高颜值的光明国际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中去”,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厚爱和殷切期盼。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逐一对照各位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区积极谋划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集体经济发展顶层设计。一是成立了区集体经济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股份公司内部治理改革、转型发展、国企与社区集体合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系统推进社区股份公司发展存在的关键、突出问题。二是组织编制我区集体经济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光明区集体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未来五年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现规划文稿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结合各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深圳市光明区集体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三是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修订《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和《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薪酬指导意见》),在集体用地合作开发、旧工业区改造提升、集体园区统租纳管、引进和留住优质企业、国企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大对社区股份公司的扶持力度,同步增加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特别奖励项目并提高相应限额,激励社区股份公司与政府同向而行。目前已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正按规范性文件修订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二)引导和促进社区股份公司改革和转型发展。一是研究开展社区股份公司股权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召集相关专家学者座谈会,学习其他地区股权试点改革经验做法,深入研究和探索合作股继承、转让、赠与具体路径,分析减持集体股分配方案和阻力问题,以及改革后集体股表决权如何发挥作用、分红收益如何监管、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为推进股权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前期谋划。二是贯彻落实《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已完成两轮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在引进和留住优质企业、引导社区股份公司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人才培训等方面扶持26家社区股份公司,共计发放扶持资金755.37万元,引导社区股份公司转型发展。三是推动集体土地和物业提质增效,支持社区股份公司加快集体用地项目开发,建立集体用地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台账,常态化跟进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引导社区股份公司开展旧工业区综合提升,打造专业化特色园区,目前已选取东坑长丰工业园等园区作为试点,点对点指导社区股份公司开展专业化特色园区申报备案工作;同时起草了《关于高质量高颜值打造集体产业空间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集体物业清退“二房东”专项行动的通知》,引进留住 优质企业,计划两个通知征求意见后印发实施。

  (三)着力提升社区股份公司人才队伍管理和业务能力。一是从制度文件方面加强对社区股份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出台了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实施“鸿鹄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注重加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光明区2021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结合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内的辖区企事业单位培训需求,计划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80场、“送培训进街道”活动12场,涵盖人力资源管理、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团队沟通与协作等培训课程。目前,已征集辖区企事业单位培训意向40余个,将结合实际有序开展相关培训。二是从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方面提升社区股份公司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方式相结合,引导各街道提前制定社区股份公司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在股份公司换届选举后全面推进实施,以提升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综合素质和能力;开展集体经济业务交流培训会等活动,邀请专业讲师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开展业务知识、政策文件解读、平台系统功能及操作讲解等课程培训,持续加强公司业务培训、指导和政策宣讲力度;组织人才创新创业分享沙龙,邀请嘉宾讲解有关最新文件精神,人才进行项目路演、分享创新创业故事和企业管理心得,搭建人才交流互动的平台;积极对接市、区、商会、协会等平台,组织社区股份公司管理人员前往优秀的社区股份公司考察学习,促进社区股份公司之间交流,了解集体企业发展新方向,学习先进运营管理理念和方法。三是积极开拓创新引进优质人才模式。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模式,依据《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指导意见》,指导社区股份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提高社区股份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激发社区股份公司的内生动力,实现公司体系的自我更新。

  (四)探索国企引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研究制定《光明区国企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系统梳理区属国企与社区集体企业合作的主要路径及工作机制,探索具有光明特色的国企引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指导区科发集团与社区股份公司,共同成立光明区社区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集合区属国企和社区股份公司资金、土地、物业等资源,在全区广泛开展集体产业空间开发建设、物业租赁、搭建产业服务平台等经营活动,目前已有10家股份公司拟加入光明区社区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将带动社区股份公司多元化发展;支持区属国企与石围股份公司合作,共同打造区重点建设项目——光明国际汽车城,首店已于2020年12月25日开业,项目一期已基本招商满驻,项目二期已达成意向品牌10余个;发挥区属国企带动作用,推动东周、碧眼、翠湖等8家社区股份公司组建明湖公司,与深圳光明天安云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社区返还用地,高标准打造光明云谷项目,目前项目一期工程进展顺利,计划2021年底基本完成竣工备案,项目二期计划2021年9月施工;推动区属国企积极参与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实施集体物业统租纳管,现已基本完成石围股份公司油麻岗工业区、下村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工业区、大围股份公司沙河工业区西部沿河片区物业统租,推动社区集体产业质量和集体物业颜值双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一是尽快召开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光明区国企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规则,建立完善社区股份公司综合统筹发展协调机制,为社区股份公司解决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积极推进中长期规划印发和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光明区集体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实施,推动各街道、社区股份公司系统性开展集体土地、物业利用规划,引导和鼓励社区股份公司编制并实施综合发展规划,明确未来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三完善支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相关政策体系。印发实施《扶持办法》和《薪酬指导意见》,并根据市国资委制定的《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文件研究编制区级配套实施细则,优化相关激励政策及“三资”交易流程,提升社区股份公司发展积极性。  

  (二)着力加强改革指导,完善社区股份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一是加快推进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推动社区股份公司股权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及《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研究编制我区贯彻实施的相关配套指引文件,选取4个具有代表性的社区股份公司,推动合作股继承、转让、赠与和集体股减持改革落地,逐步做实集体股的表决权和分红权。三推动社区股份公司进行内部机制与制度改革,开展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修订工作,根据《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启动社区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完善公司相关管理、议事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人事、财务、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重大制度。

  (三)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增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一是推动区属国企与社区股份公司成立深圳市光明区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会,开展“企业家联谊会”、课程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为社区股份公司提供金融、产业规划、招商引资、资源对接等服务,搭建与区属国企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信息对接、业务合作平台,提升公司领导班子经营管理能力。二是建立社区股份公司“挂职锻炼”机制,紧扣提升社区股份公司治理能力和相关人员业务能力等目标,选派股份公司综合素质好、学习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骨干人员到区直机关部门或区属国企进行跟班学习,提高股份公司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深入实施国企引领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一是筹办市、区国企推介会,推动市、区国企与光明区集体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市、区国企与集体企业各自优势,畅通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协同合作渠道,有力促进我市公有制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战略实施;探索结合市民住房需求,探索对城中村、园区配套宿舍等租赁类住房实施统租统改,或将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开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实现集体经济发展与社区居住环境品质双提升;围绕“民生所需”,研究、拓展社区惠民食堂、文体娱乐、停车场所、物业服务、园林绿化等民生保障类合作项目,鼓励社区股份公司参与项目具体经营,实现合作双方共赢;支持区属国企探索集体资金多元化管理模式,引领带动社区股份公司聚合闲散资金形成“资金池”,实施集体资金联合存放、竞争性存放,提升资金存放收益率;推动区属国企与社区股份公司共同成立联投公司,打造投融资平台,设立投资基金,探索利用集体闲置资金合作开展债券、股权、项目投资及参股政府投资基金等业务,实现集体资金更高水平的保值增值。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分享到:
footer